[新聞] 涉詐領助理費 2教授判無罪
今天收到學校人事室寄來的mail,提到這個新聞中其中一個教授因為博士論文涉
及抄襲而被教育部核定五年內不得任教於其他大專院校,沒想到兩個人不和,搞到
工作都沒了,真是始料未及。
不過我貼這篇新聞的用意是,用學生當人頭似乎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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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牟玉珮/基隆報導】 2010.12.17
基隆地院審理國立海洋大學副教授柯xx被控詐領54萬5千元助理費案,認為人事
費本就是計畫主持人可自由運用的權限,被告並未偽造報支單據,雖手法可議,但不
構成詐欺犯行,判決無罪,同案被告助理教授高xx因同樣理由,獲判無罪。
海大運輸與航海科學系助理教授高xx(46歲)因與副教授柯xx(50歲)不和,
檢舉柯xx91年主持「基隆港MGIS地圖航測計畫」研究計畫案時,明知7名學生甚少
或並未從事研究助理工作,卻報列研究助理,使人事費直接進學生帳戶,統一由高x
x提領,全部63萬5千元研究助理費,學生只收到9萬元,其餘由柯xx據為己有,由
於高xx負責行政業務,兩人遭檢方依偽造文書、詐欺取財罪嫌起訴。
院方審理時,學生有的承認並未參與計畫,也未領錢,有的則是參與其中一部分,
領到少許助理費。高xx和柯xx互推責任,高xx說都是柯xx要學生去開戶,第
1次撥款下來,柯xx叫他去領學生帳戶裡的錢,領出後全部交給柯xx;柯xx則
稱,當時高xx負責行政業務,在他完全不知的情況下侵占應撥交學生的人事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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