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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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鴻信(以下簡稱「林」):我是在民國六十二年考上台大哲學系,念哲學的動機是因為
對思想的興趣,也因為作基督徒,希望能在人文的學術思想上有參與及投入。來到台大時
仍在哲學系事件高峰期(民國六十一年發生台大哲學系事件),看到許多鬥爭所導致的後
遺症,也看到人文思想儘管是人類理想的投射,但都未必能轉化人性。在這四年當中對哲
學的認識,使我重新把哲學放在一個恰當的位置—不應該把哲學當作信仰那麼高,也在四
年當中調整自己信仰的角度。到大三、四時,開始思想自己一生的道路是否要繼續走下去
。在許多的禱告中,漸漸有個想法:想要把信仰落實在人間,而醫生這個行業應該可以最
直接接近人。於是開始重新準備聯考,在民國六十六年畢業時考上陽明醫學院醫學系,這
超出我當時的能力,也清楚感到是上帝給我一個機會,尋求一生怎樣事奉。
但在民國六十六年,我同時考上醫學系,也服預官役。民國六十八年退伍後,開始念陽明
醫學院,在陽明由於依規定重修國父思想等課,這些課較簡單,使我有空餘時間思想,再
加上當時在學青團契擔任輔導,看到自己所學的不足,開始把注意力轉向神學院。在陽明
四年當中,有大約三年到台灣神學院(以下簡稱台神)的夜間部受神學教育,也利用白天
的空檔到神學院修學分,三年約修了六十幾個研究所級的學分。
後來有一個繼續念神學的關鍵,是我在一個機會下,到美國富勒神學院(Fuller
Theological Seminary)念了一年。富勒這個學校開課種類很多,給我眼界很大的開闊。
在富勒我得到一個M. A.的學位。回到台灣,確定不應該繼續念醫學,一個很簡單的理由
是,我已看出,如果我把醫學系讀完,我頂多是一個平凡的醫生;如果有機會讀神學,我
會成為一個非常認真的傳道人。後來就離開陽明醫學院進入台神,申請讀第三年的M.
Div.(道學碩士)。然而畢業那年,我因為還有實習學分要補完,還不能畢業、受派到教
會作傳道,暑假就仍然到教會實習。因為知道實習後將無課可上,就規劃到國外進修。在
秋天到耶魯大學去念神學碩士,在耶魯那年當中開始跟莫特曼有些接觸,他邀請我到德國
去做博士研究。我就於一九八六年開始在德國念神學,在一九九○年得到系統神學博士學
位。
一九九○年回台灣,因為回來太晚,教會受派又沒有派到,所以第一年先在台神教書。第
二年抽籤分派到雲林縣的斗南長老教會,全職牧會兩年。一九九三年再回台神全職教書至
今。這當中有一段插曲,就是在斗南牧會那兩年,開始與英國一位詮釋學的專家提瑟頓通
信,他鼓勵我再去讀一個與哲學、詮釋學有關的博士學位。於是在一九九七到九八年,到
英國諾丁漢大學神學系,接受他的指導,獨自在英國寫成一篇博士論文。這論文的內容,
是以哲學詮釋學研究應用在成人教育理論中有關「自我」概念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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