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ake51640 (uuuu4ni)》之銘言:
: 這波重機是不是潰爛啊
: 對汽車來說
: 車輛維修跟醫藥費 讓第三責任險負責
: 頂多就過失傷害
: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 要以刑逼民也可以不屌他
: 重機是不是虧爛了
: 分享分享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這件不只是過失傷害啦
比過失傷害更嚴重的是肇事逃逸
第185-4 條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傷害而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於死或重傷而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00%完全是肇事逃逸
就算法官再怎麼輕判
最低都是6個月(當然可能可以易科罰金 18萬繳國庫)
如果遇到嚴格一點的法官
BMW駕駛被抓去關幾個月的機率也是會有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233.32.6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679158234.A.9BE.html
完整討論串
>> Re: [新聞] 互控逼車!台68線重機騎士遭撞 驚悚畫面
car
2023-03-19 0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