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ellinek (請找我下五子棋)》之銘言:
: ※ 引述《jiern (jiern)》之銘言:
: : 若上法院 法官判決依肇責比例
: : 肇責比例來自車鑑會的車禍鑑定 車禍鑑定只看當下
: : 更前面發生的前因幾乎不管
: : 車禍發生時 汽車沒跨越車道 沒越線 沒超車
: : 指責汽車甩尾關門 汽車可說風切或方向盤沒握好
: : 甚至什麼也不用說
: : 畢竟車禍當下 汽車沒跨越車道 沒越線 沒超車 沒逼車
: : 再強調一次 車禍當下汽車沒跨越車道 沒越線 沒超車 沒逼車
: : 那裡不能做出車線道超車行為及後車必須保持安全距離
: : 車禍主因是
: : 機車做出同車道超車行為與沒有保持安全距離 導致車禍
: : 車禍次因頂多是汽車應注意未注意
: : 甚至可能沒有次因 汽車有機會無肇責 只要把風切拉出來說明
: : 汽車更早前的逼車 同車道超車
: : 車禍發生後 汽車所做出的可能肇逃行為
: : 均是屬於另一件事 相信警方會處理
: : 與車禍發生當下並無關係
: : 送到車鑑會
: : 機車肇責比例 7~10成
: : 汽車肇責比例 0~3成
: 借用補充說明一下
: 平常討論到肇事責任,用責任比例描述的方式,多半只有在民事賠償,甚至只是保險公司
: 的說明會出現,第三方鑑定只會寫主因,次因,或沒有因果關係三種結果
: 但難處不在民事責任,而是刑事過失認定,不是比例問題
: 過失只有「有」跟「沒有」
: 而且通常汽車機車發生碰撞,就算機車被認定主因有過失,汽車也很難不被認定毫無關係
: 也就是說,只要汽車駕駛被認定次因,加上機車駕駛通常人包鐵受傷,汽車駕駛被認定有
: 過失傷害,要承擔
: 刑事責任機會非常高
: 這時候汽車駕駛已經很難在民事賠償上取得對等的基礎,而只能滿足受傷的他方條件,才
: 能和解避免過失傷害刑責
: 因此,
: 實在沒有辦法贊成重機上高速或快速道路,權益之計就是離機車越遠越好
: 只要機車騎士有傷亡,依照目前法院認定汽車駕駛很難沒事
: 政策只有考慮機車便利性,卻沒有考慮風險大幅被轉嫁,機車汽車駕駛與家人,兩敗俱傷
: : ※ 引述《juangpeiyi (給還沒有遇見的你)》之銘言:
: : : 太多篇了
: : : 少數關鍵有用的影片藏在裡面大家很難找耶
: : : https://i.imgur.com/a/31CGw9C
: : : 幫回文擷取出來
: : : 講一堆猜一堆
: : : 還是看這畫面舒暢多了:)
: : : 汽車的動作有點像是自己要去撞牆很違和
: : : 然後機車看到這動作竟然還想插進去?
: : : 三角箭???
: : : -----
來跟大家好好法治教育一樣
整天網路一堆危言聳聽的論點
Ex: 會被告過失傷害 有前科 跑法院會有憂鬱症很可怕etc
小弟分享一個經驗辣
曾經年少不懂事 騎夜車撞到路人,對方腳骨折
一開始也是對方拼命言語恐嚇說要告過失傷害 要精神賠償 要什麼營養費 沙小的
我當下就覺得 與其在那邊被你嚇,不如跑法院
跑法院前要先調解失敗三次 之後你以為上法院了嗎
不好意思 還有一個法庭前的調節
大部分不管有沒有受傷到這步就結束了
那時候對方獅子大開口60萬呀 法庭前20結束
真的不幸走法院幹嘛怕 一定可緩刑 易科罰金 ,前科 (挖鼻
台灣監獄犯人都滿出來了,因為車禍要抓你去關
笑爛
不要一堆沒出社會再ptt嚇別人 笑死
法院判的一定比對方要求的至少砍2/3,
所以新聞中的開車司機,一定是抽著煙翹著腳看法院判多少而已 我猜不到20萬
畢竟是重機猴從後方*追撞* 沒保持安全距離不是嗎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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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syterol: 讚讚讚,在台灣法律素養比交通素養重要多了 03/19 20:36
2F→godzillabox: 法律本來就是給懂玩弄的人用的, 不然你看一堆刷新三 03/19 20:48
3F推cake51640: 正確 03/19 20:49
4F→godzillabox: 觀的判決是怎麼來的 03/19 20:49
5F→cake51640: 身邊朋友被開400最判20 03/19 20:49
6F→cake51640: 最後判20 03/19 20:49
7F推awayaway: 本篇正確~遇到獅子大開口的,就讓對方去告,反正那是 03/19 20:56
8F→awayaway: 他的權力..讓法官好好的教育教育最好..反正易科罰 03/19 20:56
9F→awayaway: 金也是給政府. 03/19 20:56
10F推ya113010: 行車事故造成的生命損失 其實是罰最輕的 歡迎重機上 03/19 21:00
11F→ya113010: 國道 讓自己的小孩領保險領滿 03/19 21:00
12F推eatyourshit: 重機猴一堆沒錢買壽險的 小孩領0元 03/19 21:03
14F推newyorkoo: 基本上,名下無財產+工作現金 這種職業駕駛 03/19 21:31
15F→newyorkoo: 等於 馬力歐裡的無敵星星 03/19 21:32
16F推Lowpapa: 正確 說不定無責 03/19 21:47
17F推noddle: 中肯 03/19 21:48
18F推kiwi03: 正確 律師很重要 03/19 22:19
19F→laugh8562: 你這案例就是新聞講的有錢請律師沒錢賠的啊 雖然很 03/19 22:33
20F→laugh8562: 靠北但台灣就是這樣玩的 03/19 22:34
21F推st210113: 這個例子壽險公司搞不好會說重機猴是故意行為不理陪 03/19 22:34
22F→MK47: 確實 這篇正解 03/19 22:35
23F→betkuz: 你是過失,對方是蓄意,這差很多,不信你可以再試 03/19 22:35
24F→betkuz: 一次 03/19 22:35
25F→betkuz: 法官雖然只能造條例判,但不是白癡… 03/19 22:36
26F噓Windsinep: 用點腦吧,你講的是輕傷,那重傷甚至死亡呢? 03/19 22:39
27F→Windsinep: 對方重傷或死亡要面對的是檢察官的起訴 03/19 22:39
28F→Windsinep: 對抗的是國家機器,拿個一知半解的個人經驗就要來 03/19 22:40
29F→Windsinep: 講法治,笑死 03/19 22:40
30F推chrischang: 請個好律師 搞不好0肇責給個醫藥費而已 03/19 22:43
31F→chrischang: 法律就是保護有錢人的 03/19 22:44
32F推chrischang: 我看連酒駕撞死人好像也還好 三審完搞不好十年了 03/19 22:46
33F→chrischang: 如果你沒錢 真的玩不過對方 03/19 2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