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車價減損求償分享 評議會無效
※ 引述《samsun34567 (0.0)》之銘言
: 你這篇回文也是錯誤滿滿,拜託不要隨便誤導
: 1. 關於申請評議保險公司需付出的成本,每件案件都會依權重下去計算每年服務費,沒
: 成功佔的權重是 1,成功是 4,所以只要被申請評議保險公司都需要多付錢。有空可以自
: 己去查公開文件,不要在這邊亂唬。
: 按各金融服務業前一年度各種屬性爭議案件件數乘以各該案件屬性所對應權重加總後之數
: 額,占全體金融服務業前一年度各種屬性爭議案件件數乘以各該案件屬性所對應權重加總
: 後之數額之比例計算分配。
: 各種屬性爭議案件所對應之權重如下(金融消費爭議處理機構
: 設立及管理辦法第 26 條第 4 項):
: (1) 評議屬性:4。
: (2) 其他屬性:1。
: https://i.imgur.com/gtNiYhj.jpg
: 甲金融服務業前一年度營業收入為 100 億元,前一年度各種屬性爭議案件為:
: 一般評議案件:評議屬性 11 件、其他屬性 19 件;團體評議案件: 100 人以下評議屬性
: 0 件、200 人以下其他屬性 1件、300 人以下評議屬性及其他屬性平均 0 件。
: 總權值=(11휠4)+(19휠1)+(0휠4휠2 倍)+(1휠1휠3 倍)+(0휠2.5휠4 倍) =44+1966
: 甲金融服務業應繳年費及服務費金額計算方式如下:
: (1)年費應繳金額=8,965 萬元휠(100 億元/18,500 億元)=484,595。
: (2)服務費應繳金額=5,379 萬元휠 (66/2,482)=1,430,355 元。
我就是某家官股行庫負責處理評議案件的法務人員,除了會增加我的工作量所以我會不希
望有評議案件外,大概全行存款放款保險信託信用卡,沒有一個部門在怕客戶申請評議的
,所以當你在那邊沾沾自喜什麼送評議金融機構會被記點收2-3萬的,彷彿自以為是有效
的施壓手段,我只想冷冷地跟你說「原則上評議中心是靠金融機構的錢在運作,我們是他
的金主」,懂嗎?
: 2. 評議中心無法評議的理由根本不是你說的那樣,懶得打了照片你自己看,大意是說因
: 為賠償標的和金額尚未被決定所以無法做出評議。不是我跟對方保險無金融消費關係。
先生,我是在你提供的資訊不齊全情況下試著幫你隔空抓藥,所以猜錯你的敗訴原因會很
奇怪嗎?
事實上非屬保險契約當事人卻主張契約權利,直接被不受理的案例並不難找,像是107評
字第116號即屬之,你只是碰到這個評議委員沒有直接用程序事項駁回你的申請而已。
: https://i.imgur.com/UaYc1L7.jpg
: https://i.imgur.com/qzhXbcv.jpg
我引用你原文的文字哦
「內容大概是因為求償部分沒有經過調解同意或是法院判決,所以他們也沒有強制力。」
你要不要自己看一下跟評議決定書的內容差多少?
評議決定書確實引用我跟你說的保險法94條第2項,但是你的敗訴原因在於「第三人責任
險的賠付金額還不能確定」,要如何確定呢?
這時候又要回到肇事者跟新安東京簽的保險契約約定了,依照契約第三人責任險第7條,
要經過法院判決、調解或和解契約才能確定並且由第三人直接對新安東京請求,所以你敗
訴,跟強制力三小的有個屁關係?
我的回文講得非常清楚,如果你想以非契約當事人身份直接對保險公司主張權利,保險法
94跟民法第三人利益契約是你唯一的機會,但是還是要看到底肇事者跟新安東京的保險契
約是怎麼約定的
直接截圖給你:
https://i.imgur.com/xE3WFhu.jpg
評議決定書幾乎是完全按照我回文的脈絡在寫,我是不知道你還有什麼好哭的
反倒是你身為當事人手上拿著評議決定書,卻可以解讀成沒有強制力這種不知所云的結論
,我也是無言了。
我給你一定金額以下(120萬/12萬)評議決定,金融機構應予接受的資訊,就是要你知道
你文中的「沒有強制力」跟「評議會本身沒屁用」這個說法並不正確。
https://i.imgur.com/gYhYbUm.jpg
另外這位P大,我同意金融機構很多契約都是用公會的公版或者定型化契約範本,
所以你說大家都很接近我同意,至於「每家契約都一樣」,我可就不敢這麼武斷了(不然
法務審契約審心酸的?),至少在訴訟中一造聲請調查證據,要釐清權利義務關係而要求
檢視契約時,提出的一定是「實際簽的那份契約正本」而非範本或公版,更
何況範本也是一直在改版的,怎麼可能說以那個為準?
: 3. 至於提告過失傷害,有受傷事實就該提告刑事有何不對?另外刑附民,刑事起訴後
提出有什麼問題嗎?關上訴屁事喔?連法條都看不懂?來這邊嘴?
看不懂的是你
https://i.imgur.com/l2qjs22.jpg
睜開眼睛看清楚,你自己寫「等判刑後提附民」,我在提醒你等判刑後可能就不能提了,
這
點也有其他版友指出來
https://i.imgur.com/CbyZrdX.jpg
: 刑事訴訟法第 488 條規定: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應於刑事訴訟起訴後第二審辯論
終
: 結前為之。但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後提起上訴前,不得提起。
: 起訴後就可以提起,但如果你等到第一審辯論終結後都沒有提,就只能等對方提起上訴
之
: 後才能再提。要我這樣打成白話文你才看得懂?????哇靠,我傻眼,這樣都看不懂
。
: 唉唉 懶得跟你辯論 反正不懂就不要出來裝懂啦 好嗎?
處理過十幾件評議案件後,我是不敢說自己最懂啦,法學領域浩瀚如海,我所知
者也不過滄海一粟,而且大概只有金融民商法比較熟,但是在你資訊提供不全的情況下也
算是盡量幫你隔空抓藥了,同時指出你內文錯誤的地方,不過我想這就是所謂的量小易盈
吧,跑一次評議流程就覺得自己什麼都懂,評議中心沒作出有利他的決定就直接嗆這個單
位沒屁用,就當作是我多事。
哦,最後跟你說一下我的信箱快爆了,請不要寄垃圾信件給我,謝謝。
: ※ 引述《ccc101419 (好像該減肥了)》之銘言:
: : https://tinyurl.com/zchw3aj9
: : 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13條第1項
: : 為公平合理、迅速有效處理金融消費爭議,以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應依本法設立爭議
?
: : 理
: : 機構。
: : 這就是「財團法人」金融評議中心成立的法源依據
: : 第14條第2項
: : 爭議處理機構設基金,基金來源如下:
: : 一、捐助之財產。
: : 二、依前條第四項向金融服務業收取之年費及服務費。
: : 三、基金之孳息及運用收益。
: : 四、其他受贈之收入。
: : 所以評議中心這個財團法人,運作的經費除了政府編列預算外,主要是來自跟銀行金
控
?
: : 險
: : 公司收取年費跟服務費,所以嚴格來說金融機關是他金主
: : 第24條第2項
: : 金融消費者申請評議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爭議處理機構應決定不受理,並以書面
通
?
: : 金
: : 融消費者及金融服務業。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爭議處理機構應通知金融消費者於合
理
?
: : 限
: : 內補正:
: : 一、申請不合程式。
: : 二、非屬金融消費爭議。
: : 三、未先向金融服務業申訴。
: : 四、向金融服務業提出申訴後,金融服務業處理申訴中尚未逾三十日。
: : 五、申請已逾法定期限。
: : 六、當事人不適格。
: : 七、曾依本法申請評議而不成立。
: : 八、申請評議事件已經法院判決確定,或已成立調處、評議、和解、調解或仲裁。
: : 九、其他主管機關規定之情形。
: : 我猜想你大概是被依這條直接作成不受理決定吧?原po根本不是保險公司的客戶(消
費
?
: : )
: : ,你跟新安東京之間哪有什麼「金融消費爭議」可言?
: : 之前我也碰過有人向我們銀行申請以房養老貸款,聽到需要提供一名通知義務人(負
有
?
: : 款
: : 人過世時通知銀行的義務,因為逆向抵押權貸款在客戶過世時到期),他不能配合我
們
?
: : 婉
: : 拒他的申貸,這位老先生就去申請金融評議,然後也是直接不受理,姑且不論銀行本
來
?
: : 有
: : 核貸與否的權利,你跟我之間根本沒有任何金融消費關係,是要評議個鬼?
: : ※ 引述《samsun34567 (0.0)》之銘言
: : : 大家好,最近收到評議會的回函,想說跟大家更新一下進度,有類似情形也可以參
考
?
: : 較
: : : ,雖然之前有回覆版友系列文發生經過,但想說重新發一篇整理一下比較清楚。
: : : 關於評議會先說一下結果:
: : : 1. 之前很多人分享保險公司被送評議就會乖乖吐錢,但其實如果金額比較大保險
公
司
: : 是
: : : 不會甩你的
: : 整個流程是這樣,一定要先向金融機構申訴,不能一開始就立刻走評議,上面第24條
第
2
: : 項
: : 第4款可以看出來,沒有先向金融機構申訴然後等30天也是直接不受理的事由;然後
可
能
: : 是
: : 申訴金管會,金管會(只會)函轉金融機構要求查明妥處,副本再給他們,這時候通
常
?
: : 子
: : 就已經會進入總行部門或者法務部門檢視了,整個來龍去脈看看銀行或者保險公司法
律
?
: : 站
: : 不站得住腳,如果金融機構有錯,通常這時就會發現,然後妥協;如果站得住腳,一
樣
?
: : 回
: : 所請礙難同意之類的(有本事就來告),然後通常這時候才會進入評議,為什麼不是
進
?
: : 民
: : 事訴訟呢?後面再說明
: : : 2. 評議會本身沒屁用,只會說他們也沒辦法叫你自己去打官司
: : 錯
: : 錯
: : 錯
: : 錯
: : 講到這邊加上原po的錯誤資訊,好像評議中心很無能很沒用,但是其實所有的金融機
: 構?
: : 被
: : 金管會押著簽了一個同意書,同意只要一定金額以下的評議結果,金融機構會無條件
接
?
: : ,
: : 不會救濟或再去訴訟。
: : 金融消費者保護法
: : 第29條第2、3項
: : 金融服務業於事前以書面同意或於其商品、服務契約或其他文件中表明願意適用本法
之
?
: : 議
: : 處理程序者,對於評議委員會所作其應向金融消費者給付每一筆金額或財產價值在一
定
?
: : 度
: : 以下之評議決定,應予接受;評議決定超過一定額度,而金融消費者表明願意縮減該
金
?
: : 或
: : 財產價值至一定額度者,亦同。
: : 前項一定額度,由爭議處理機構擬訂,報請主管機關核定後公告之。
: : 這個額度現在存款類的爭議是12萬元
: : 非存款類的(像是保險、基金等金融商品)是120萬元
: : https://tinyurl.com/ypuh58zn
: : 有興趣的可以自己看公告
: : : 3. 被送評議會保險公司會被記點 & 需要交一筆錢 (2-3萬?不知道)
: : 不管有沒有被送評議,本來就都要付年費跟服務費
: : 評議中心是靠政府預算跟金融機構付錢才能維持運作的,再說一次,這是一個「財團
: 法?
: : 」
: : : 4. 新安東京很垃圾,有保的自己小心,一點小錢也不賠害車主吃刑事
: : : 以下事發經過:
: : : 車子是 Altis 油電尊爵 2022/06 交車
: : : 1/05 在國道被腦殘追撞,當下有驗傷。事後修車約一個月,費用 7 萬多,這部分
我
?
: : 體
: : : 險跟對方保險公司代位求償掉了。
: : : 期間委託桃園市汽車公會做車價減損報告,做出來減損十萬,外加一萬鑑定費。過
程
?
: : 方
: : : 保險公司和當事人皆無主動與我聯絡。
: : : 3/29 進行調解,對方保險公司拒絕賠償車價減損,過失傷害也只願意賠 2000。期
間
?
: : 有
: : : 說要送評議會,以及請對方跟保險公司施壓不然自己要吃刑事但都無效。調解結束
後
?
: : 接
: : : 去地檢署提告我+乘客的過失傷害 (這邊建議大家還是去警察局提告比較好,不然
地
檢
: : 署
: : : 還是會叫你再跑一趟警局作筆錄)。同時也線上申請評議會的申訴。
: : 是你告他還是他告你?我很難想像追撞別人的告前車過失傷害
: : : 後續新安聯絡說車價減損不可能比維修費高,說什麼他們那邊做出來才 5 萬,我
說
不
: : 然
: : : 你們去做,報告拿給我看,結果又不要。最後全部最高願意賠償 6 萬,拒絕後就
沒
: 有 : 再
: : : 跟我聯絡。
: : : 4/27 跑完評議會形式上的申訴流程,正式線上申請評議,後續也有通知補件。
: : : 6/12 過失傷害偵查庭。
: : : 7/24 收到評議結果通知,內容大概是因為求償部分沒有經過調解同意或是法院判
決
,
: : 所
: : : 以他們也沒有強制力。這部分因為之前查過類似評議結果,所以沒有太意外。
: : : 目前進行到這邊,後續等待過失傷害判刑後提刑附民,預計對方被判 3-6 萬罰金
+
?
: : 損
: : 刑事訴訟法第488條
: : 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應於刑事訴訟起訴後第二審辯論終結前為之。但在第一審辯論終
結
?
: : 提
: : 起上訴前,不得提起。
: : 判刑後對方沒上訴你就沒辦法提附民了,去問律師好嗎?
: : : 11 萬全賠。應該年底前會有結果。後面進度有更新也會回文分享,主要是平衡一
下
關
: : 於
: : : 評議會的有效程度。
: : : 最後幾點過來人心得建議大家
: : : 1. 盡量要驗傷,頭痛、安全帶勒痕、扭傷、瘀青都要驗,不然一堆白目亂開亂撞
躲
保
: : 險
: : : 後面都學不到教訓。
: : 除非真的有實質傷害而且過失在對方,不然不會有以刑逼民的效果只是浪費自己時間
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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