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碩士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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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hateverdef (深喉嚨)
時間 2003-11-26 19: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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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碩士的悲哀 黑暗的真相 1.物理、資訊工程、工業工程、工業設計、材料工程等領域, 因為設系之成本很高,除了教師人才並不普遍外, 還有電腦、各式機械設備、測試設備、軟體費用、 材料實驗室、各式參考書籍、基本實驗器具以及實驗室等等, 一般大學或學院沒有能力者無法設立,故其人才仍奇缺。 2.醫學系的設立成本更高,所以教育部在新設立醫學系時, 是以各大學如台大、陽明各減收一定數量的學生, 例如每班60人改為55人,將名額撥給新設立之醫學系, 故學生總額不變,素質也不變,資源並無排擠作用, 且教育部對設立新的醫學系有設備、師資等諸多限制, 所以沒兩把刷子的學校不敢設立。 所以即使上述科系人才奇缺, 也沒有有能力的大學廣設此類科系以廣招學生。 3.法律系則不同,光日前在德國念公法的法律碩博士, 就超過一百位,十所設有法律系的大學,以每二年聘一位的速度, 也要二十年後才有教師人才缺乏的問題。 法律系除了一點點外文圖書購置費用外 (我國法律系大學由於研究風氣不勝,書籍備置在設立甚至發展,都不被要求), 幾乎沒有任何設系費用,留學回來的博士, 每次招聘至少也有一兩百人應徵,只要有老師, 廣開法律補習班真是太容易了,何況主政的台大法律教授, 前述所有的留學外國學生幾乎都是其弟子, 為了幫他們找出路,一直主張廣開法律系。 4.相較於理工科系,學校是否設立該系, 多非以市場上法律職位是否有供給為準, 而是以設立成本低廉,設立條件要求不高, 且學生偏好法律系,故學生來源充足為考量。 5.法律職位其實不多,由於政策上不希望司法過於強盛, 故一直不用大幅增加法官及檢察官的數量, 即使積案到達一件車禍案件至少要打一年以上才能判決, 邱聯恭等學者也沒有力主開放法官檢察官名額, 反而搞一堆小額訴訟,修了四五次法, 我國民訴已成邱氏法典, 對我國民事訴訟法的破壞可以媲美他的留日同學李登輝, 還沒說到民間公證人制度的缺失,連166之1都因與現實相差萬里而告失敗。 6.我國法官數約為1800,目前已經停止增加,以後都會是檢察官。 法官考上之後,有不任職或辭職,或出國留學,或轉任律師者眾, 故法官一直在流失,因為法官多有雙或三國考資格或碩博士, 擔任補習班的名師比律師更好賺,月入30萬也簡單, 實無為國家些許金錢,約9萬,賣命之必要。 擔任教職更有不少,林俊益除為司訓所結訓冠軍外,也是庭長,即為著例。 7.律師開放為台大高材生自殺事件後,民國78年才有288事件, 人數雖已增加,但因大律師事務所已獨占北部及專利、海商、著作等案件, 受僱律師已無多少利潤。目前中、南、東部尚有市場, 但在律師目前無開放名額跡象的今日,法律系學生畢業後處境很差, 有落入社會黑暗勢力者並不在少數, 透過法律專才,從事討債、色情媒介、詐欺等工作, 較好者進入公務員、銀行、書記官、執達員、法務助理、國會助理、檢事官等。 8.公務員體系法制職缺甚少,由於其職等多高於高考6職等, 故多由內部轉任,對外考試幾成個位數, 幾乎是所有公務員中最難考的,光第一試成績就是所有職系中最高, 考上者多已有律師資格,為司法官練筆而來。 9.法學院畢業學生因為廣召法律系又不開放律師.法官.檢察官人數的結果, 使其供需失衡,其畢業學生在市場上的勞力價值, 甚至不如大學入學排名在其後的會計系, 初任學士法務約2.5至3萬,初任會計系學士在會計事務所至少約3.4萬, 其乃供需失衡之結果。 10.由於我國第二類組人才較缺且其設立成本高, 不易廣設故學生人數仍然不足,薪水相對於法律學士高出許多, 故二類組人漸漸以其薪水瞧不起法律學士, 由於進入法律系甚至拿碩乙碩士很容易, 理工背景者並不重視法律專業,所謂校貧不笑娼。 11.由於教育部政策錯誤的結果,一位將大學聯考時國文.英文.數學加起來, 不計史地分數,還超過第二類組某些私校學生大學聯考所有科目總計的台大法律學生, 竟然成為第二類組某些系瞧不起的對象。 這種情形,在設立成本不高的文法學系很多, 例如前鎮子有個台大英文系碩士去當法警,極為相類。 未來如果開放碩乙英文碩士,台大英文系將成為被第二類組各系訕笑的對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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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anney 請問這篇作者是誰? 61.230.77.144 11/27 1F
※ 編輯: whateverdef 來自: 210.192.234.237 (11/27 15:45)
lancerch 有工設耶!!挖出運阿~~~~~~~~~~~ 203.203.162.28 12/06 2F
njiok 去你嗎的法律系 11/24 11:15 3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