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關於登記二三事
一、結婚書約上的證人章:
我和老公是好姊妹介紹的,所以我一直希望書約上的證人可以蓋上她的名字
登記前一晚,我請她和她的男友一起簽名蓋章,可是她擔心字不好看,所以只蓋章
到了戶政事務所後......
承辦員:「小姐,證人這裡怎麼沒簽名?光蓋章看不出名字耶」
我只好自己把兩人的名字給填上去,這樣承辦員才能順利登錄電腦......= =
注意事項:證人一定要簽名
二、女方沒有戶口名簿
我的戶口名簿遠在老家沒帶過來,於是我特地打電話給戶政事務所詢問......
我:「您好,如果要辦結婚登記,戶口名簿卻不在身邊,該怎麼辦?」
承辦員1:「我們縣市的作法是用行政救濟,妳登記的那個戶政事務所會請求
妳戶籍地的戶政事務所通知家人帶戶口名簿來登記,妳家戶長是誰?」
我:「戶長就是我。」
承辦員1:「(笑)那更好啊,妳直接在登記地的戶政事務所辦一本新的不就好了?」
登記日那天,到了戶政事務所......
承辦員2:「不用重新辦一本戶口名簿啦,只要用行政救濟的方式就行了,
不過,男方一定要帶戶口名簿就是了。」
注意事項:男方一定要帶戶口名簿
三、沒有大頭照
登記之前......
我:「老公,你的大頭照呢?」
老公:「都在老家耶,跟身分證上用同一張就可以了。我看起來和照片差很多嗎?」
我:「那不行啦,聽說照片要兩年以內的喔。」
到了戶政事務所......
承辦員:「小姐,妳這照片太小了,至少要2吋啦。」(我帶的照片只有1吋)
「先生,你這張照片跟身分證上同一張,這樣不能用喔。」
最後我們還是順利辦好了結婚登記,換發了新身分證
因為我沒有遷戶籍,所以就沿用了舊身分證上的照片
只是配偶欄多了彼此的名字......
注意事項:1.照片一定要2吋,而且不能和身分證上的同一張
2.不遷戶籍就可以不用換照片,遷戶籍的話就要換照片
兩個天兵最後還是順利辦好結婚登記了,真是萬幸萬幸......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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