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總樓層為十五樓的房子不太好?
看到討論串就知道這個板有多少外行人了。? 一堆錯誤訊息充斥,笑死人。?
竟然還有人說29樓變33樓因為高雄法規放寬。? 是在公三小啦。
難怪無腦記者喜歡抄,網路新聞充斥一堆垃圾廢文。
真實情況是:
以前住宅29樓或99公尺(不含屋突最高9公尺),
是因為超過就要進行「環境影響評估」,
要環評就要交給顧問公司處理,還要進行一堆檢討,增加的成本絕對吃掉報酬和坪效。
所以建商能夠在29樓或是99公尺以下用完容積,都不會想增加成本超過這個數字。
去年環評法放寬到120公尺以上才要環評,120公尺以需要消防管線的層高3.3公尺換算,
大概33層是極限。
所以近兩年120公尺左右的高層大樓雨後春筍般出現。
這是全台標準一致,誰跟你高雄獨家。
另外50公尺和15層樓,
是因為超過就算技術規則所稱「高層建築」,
不僅是因為超過這個數字就要委託(花錢請)結構技師公會進行「結構外審」,增加幾十萬
的費用那麼簡單,
而是「高層建築」法規檢討完全不同,
還要設置特別安全梯,
建造成本和坪效、公設等等,直接等比級數暴增,
這種狀況下花錢「結構外審」的費用根本已經是零頭了。
而需要花錢「結構外審」的不是只有15樓/50公尺以上才要,
地下開挖超過12公尺或是開挖超過3層樓,也要花錢外審。
所以建商如果能在15樓或50公尺以內,把容積用完,或是地下3樓以內把停車位排完,通
常不會像超過這個數字,讓建造成本暴增。
有些建商甚至如果在15樓以內容積還用不完,
但考量基地大小、產品規劃、坪效等等條件,
寧可不要把剩下的容積用掉,因為容積用完,蓋超過15樓,用高層建築檢討法規,
所需要的成本,還不一定比超過15層以上賣的收益來的高。
。。。還什麼超過15層比較安全這種觀落陰的鬼話都可以上新聞
記者到底能力是不是有限?
※ 引述《freerider90 (自由騎士 就你)》之銘言:
: 目前看上一間總樓層15樓的房子
: 做房仲的朋友跟我說
: 目前新大樓如果樓高超過50公尺(大約14、15樓)
: 就要結構外審
: 要將結構交給土木技師協會等審查
: 雖然整個成本(對建商)會提高不少
: 但是會相對安全許多
: 所以反倒總樓層16、17樓以上的房子是相對安全的
: 而總樓層14樓也沒有結構外審
: 但至少他的每層樓高較高
: 總樓層15樓就是沒有結構外審又塞入較多的樓層數之下的產物
: 所以蠻多件案總樓層15樓的
: 他建議我可以多考慮一下
: 請問版友會特別在意這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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