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柯文哲修損鄰規則成案數大減 建商「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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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D
這是一個打迷糊仗的新聞 首先,原本修訂前的條文 鄰損一樣是"由監造方認定", 只不過要先包含都發局、 受損戶、起造人、監造人 要協調一起擇期辦理現場 會勘 新法這邊直接由都發局受 理鄰損申訴後通知起造方與 監造方辦理鄰損查勘,然後 把查勘結論書面通知都發局 其實只有程序改變,鄰損認 定人並沒有變動 -------- 請參閱修法歷史與修訂緣由 https://reurl.cc/ga0mZz -------------- 原條文第四條 第四條 領有建築執照之工程, 發生 施工損害鄰房疑義事 件(以下 簡稱損鄰疑義事 件),經有受 損疑義之房屋 所有權人(以下 簡稱受損疑 義戶)請求都發局 協調時, 都發局應通知受損 疑義戶 與拆除執照申請人、 工程起 造人或承造人(以下 簡稱損 鄰疑義事件雙方)及監 造人或監拆人(以下簡稱監造 (拆)人)擇期會同勘查損 害情 形,依下列方式處理:監造(拆)人認定係屬 施工損 害,而無危害受 損房屋(其房屋 所有權 人簡稱受損戶)公共安 全 之虞者,其工程得繼 續施工。都 發局應予列 管,並由監造(拆)人 督促承造人加強相關 安全維護措 施。 二 監造(拆)人認定係屬 施工損 害,且有危害受 損房屋公共安全 之虞 者,都發局應予列管並 依 建築法第五十八條 規定勒令停工 ,並命承 造人、監造人立即採行 緊急措施及擬具緊急 應變計畫送 都發局備 查。緊急應變計畫應包 括工地安全措施及受 損房屋安全 維護等項 目。 三 監造(拆)人認定非屬 施工損 害,得繼續施 工。如受損疑義戶 不服 認定,得自行負擔鑑定 費 用向鑑定機構申請 鑑定。 受損疑 義戶未出席、未委託他人出席或拒 絕勘查 者,損鄰疑義事件得不予 列 管。 損鄰疑義事件會勘時, 除監造(拆) 人外,起造人、 承造人、拆除執 照申請人或受損疑義戶得出具委任 書 委任代理人攜帶身分證明 文件 參加。 監造(拆)人現場無法 認定是否屬施 工損害或有 無危害公共安全之虞者 ,應 於會勘後七日內提出書面 認 定報告送損鄰疑義事件 雙方及都發 局。 ---------- 新條文第六條 第六條 都發局受理申請後, 應通知 建方會同監造方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 建方於接獲通知日起十四日內,勘查 建築工程 施工有無危害鄰房公 共安 全,並製作初步安 全認定書。二、 建方於接獲通知日起三 十日內,勘查 鄰房是否 屬施工損害,並製作損 害 責任歸屬初步認定 書。 前項初步安 全認定書及損害責任歸屬初步認定 書, 應經監造方及承造人之 專任工程人員 簽章後,送都 發局備查。 建方辦理第一項第二 款之鄰房勘查, 得以電話、 面會或召開說明會等方式 與受損疑義戶協商勘查日 期及時間, 並作成紀錄;勘查當日無法進入鄰房, 應以 郵務雙掛號通知受損疑義 戶下 次勘查日期及時間。 建方依前項規定通知 仍無法進入鄰房 勘查,得檢 送協商過程紀錄及相關通 知之證明文件送都發局,經 都發局確 認建方已依前揭 規定辦理後,通知受 損疑義 戶就建築工程不予列管。 建方為第三項之通知, 應於勘查日前 七日通知受 損疑義戶。 第一項第二款規定之 鄰房勘查,除監 造方及承造 人之專任工程人員外,建 方 及受損疑義戶得委託代理 人出席。 條文修正說明 https://i.imgur.com/HZ87ZAM.png
Re: [新聞] 柯文哲修損鄰規則成案數大減 建商「球員
現行條文第四條規定有關辦理 損鄰會勘方式,係由監造方於 現場同時認定鄰房損害之責任 歸屬及損害有無危害鄰房公共 安全之虞。惟實際運作時,會 勘日程往往因需召集受損疑義 戶、建方及監造方共同辦理而 延宕,然而有無公安影響及處 理對策應是亟需儘速判定之要 。考量鄰房損害之責任歸屬 與該損害有無危害鄰房公共安 全並無必然因果關係,爰於第 一項區分二者之認定,並分別 明定認定後之處理程序。其中 ,有無影響公共安全之認定程 序,因需儘速判定,建方應於 接獲都發局通知時儘速會同監 造方至現場勘查,並於接獲通 知日起十四日內,將勘查結果 、認定理由、涉及公共安全之 緊急應變措施等以書面方式檢 送都發局,再續依修正條文第 七條規定辦理; 損害責任歸屬 部分則於接獲通知日起三十日 內,經建損雙方會勘後,將會 勘結果以書面方式送都發局, 續依修正條文第八條規定辦理。 另現行條文第四條係以有無「 危害公共安全之虞」判斷是否 列管及停工,然此標準於實務 執行上有認定模糊之問題,亦 與建築法第五十八條第三款用 語不符,爰修正為「公共安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9.161.4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695136629.A.7E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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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23:22, 1Fhttps://i.imgur.com/fLop2sZ.png
Re: [新聞] 柯文哲修損鄰規則成案數大減 建商「球員

09/19 23:22, 2F政黑亂板仔 不用太認真

09/19 23:29, 3F這篇認真回 結果政黑仔都在前面糾結

09/19 23:29, 4F要他們看懂法規也真的是難為他們了

09/19 23:31, 5F現在公關網軍只會打迷糊仗鬼扯

09/19 23:31, 6F甲魚就欠打

09/19 23:31, 7F台灣人愛看假新聞不是說假的,只要是批評自己討厭的人,

09/19 23:31, 8F造假也沒關係。只要是支持自己喜歡的人,造假也沒關係

09/19 23:33, 9F原本要協調多方時間 現在直接公務員偷懶 排除居民

09/19 23:33, 10F建商直接說不是我造成 公務員再當建商的橡皮圖章 真愜意

09/19 23:35, 11FAby你不懂就不要裝懂,對業界來說很搞笑

09/19 23:37, 12F業界喔 聽起來很專業呢 敢問是建築師還是結構技師?

09/19 23:38, 13F我有受過高等教育看得懂中文有唸書啊 那你呢

09/19 23:38, 14F太專業網軍看不懂啦

09/19 23:39, 15F要嘴滾回去政黑板

09/19 23:40, 16F呵呵 只能說柯粉風格真的很符合a0000000教主的描述

09/19 23:41, 17F笑死人 打你臉就開始抹粉 我深綠墨綠英粉啦

09/19 23:41, 18F專業輸人嘴也輸人臭也輸人 砍帳號啦

09/19 23:43, 19F是是是 別人都粉 甲魚還是欠打

09/19 23:43, 20F把受過高等教育和看得懂中文拿出來說嘴,那我大概知

09/19 23:43, 21F道我不用浪費時間了

09/19 23:43, 22FH2這篇明顯清楚許多 水平不同

09/19 23:43, 23F這篇都寫得很清楚了 但就是有抹黑仔看不懂

09/19 23:44, 24Fab真的識讀能力有問題 以前協調沒限時限再限14日內

09/19 23:44, 25F只好用不浪費時間這種網路嘴砲遁地法跑走

09/19 23:45, 26F明明是加重建商責任 還可以解成偷懶 丟人現眼

09/19 23:46, 27F有領錢帶風向就算了 沒領錢還幫忙凹不知道凹三小

09/19 23:46, 28F粉不粉 是主觀 甲魚欠打 是客觀

09/19 23:47, 29FAb繼續秀下限啊 線上等 你跟某ta某sc比起來太弱了

09/19 23:52, 30F不過 就算新規仍由監造方認定 最後建方出結論不是嗎

09/19 23:53, 31F建方說你房子沒損就是沒損 然後就變大直的下陷房了

09/19 23:53, 32F台北新規確實比較特別

09/19 23:54, 33F講一個實務經驗 全中華民國就雙北市工程品質最好,到中

09/19 23:54, 34F南部看到那些工地管理會暈死,每個人的政治立場不一樣

09/19 23:54, 35F很正常,但實務上雙北法規就是領先全台灣,北市最嚴

09/19 23:55, 36F台北新規是去年才改的

09/19 23:55, 37F修改前跟其他五都沒有太大差別

09/19 23:56, 38F其實過去八年我們實務經驗就是北市法規帶動全台法規

09/19 23:56, 39F理性討論,如果沒有過去八年,預售屋二工還是很可怕,

09/19 23:56, 40F有空我可以找找以前的手寫磋商

09/19 23:58, 41Fhttps://i.imgur.com/C3kbX3u.jpg
Re: [新聞] 柯文哲修損鄰規則成案數大減 建商「球員

09/19 23:59, 42F其實看那篇新聞就會發現,最後不管是都發局或是建商,

09/19 23:59, 43F有鄰損判定還是要回歸到第三方公證單位

09/19 23:59, 44F其實六都規定差不多 就是先出初步報告 初步報告沒共識才

09/19 23:59, 45F找第三方鑑定

09/20 00:00, 46F差別在那些人要參與勘查 跟誰出初步報告

09/20 00:00, 47F可是大直死忠仔看到市府幫建商背書就吞了

09/20 00:02, 48FAb你還要凹喔?如果今天責任在台北市民進黨議員會放蔣

09/20 00:02, 49F萬安到現在都沒事喔?

09/20 00:03, 50F如果初步報告說房子沒事 那受損戶當然是沒共識嘛

09/20 00:03, 51F說台北市背書你就把當初放行繼續開挖的公務員挖出來啊

09/20 00:03, 52F怎麼沒人檢討台北市?全部都去圍剿基泰?為什麼解釋一

09/20 00:03, 53F下啊

09/20 00:04, 54F對受損戶而言一定希望有第三方的意見

09/20 00:04, 55F沒人檢討台北市是哪個平行宇宙?

09/20 00:06, 56F所以台北市哪個單位有責任講來聽聽啊 在凹麻

09/20 00:08, 57F法規來看都發局沒有背書啊 他就只是收到建方說沒事的報告

09/20 00:09, 58F現行法規就是建方初步報告說沒事就能挖了吧

09/20 00:09, 59F簡直輕鬆 要受損戶找到第三方來看都不知道多久以後

09/20 00:09, 60F都發局依法只轉信不辦事 沒責任啊 所以我們在討論規定

09/20 00:10, 61F我靜靜的看你跟ab還要說什麼

09/20 00:12, 62F整個規定都發局就是不到場不關心也不介入 只有轉信功能

09/20 00:12, 63F所以都發局到場關心能關心什麼?講清楚一點啊 線上等

09/20 00:13, 64F只有備查 就是一個郵件伺服器 可以轉信 會留備份

09/20 00:13, 65F不要跟arock一樣跑了啊

09/20 00:14, 66F都發局會勘後的報告能不能決定鄰損責任?

09/20 00:15, 67F還是也要把報告委託第三方公證單位判斷?

09/20 00:15, 68F中華民國法院是看你都發局報告還第三方公證單位報告?

09/20 00:15, 69FAb你還要繼續講下去嗎?線上等

09/20 00:23, 70F士大夫無恥是為國恥 不懂法規硬拗到底真他媽有夠噁心

09/20 00:24, 71F唯一可以阻止建商把鄰居挖壞的是那份初步報告

09/20 00:24, 72Fhttps://reurl.cc/3ejN3R

09/20 00:24, 73F這個跟鄰損責任沒關係吧 防止損害發生遠比歸責重要

09/20 00:25, 74F身為一個政治人物為了自己聲量可以這樣瞎扯真是夠了

09/20 00:25, 75F是啊 防止損害避免鄰損是基泰的問題啊 關修法什麼事?

09/20 00:26, 76F都發局去會勘基泰的連續壁就不會塌了嗎?

09/20 00:26, 77F多的是鄰損,就問哪個案子因為隔壁牆裂開勒令停工?

09/20 00:58, 78F你看看塌掉那天房屋受損的情況,一般人去看都會覺得很不妙

09/20 00:58, 79F,這時候主管機關還不能阻止建商繼續施工那也是問題很大

09/20 01:00, 80F不過那個連續壁正在漏的時候被停工可能崩更慘就是了

09/20 01:48, 81F秀下限的可以閉嘴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