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裝修折抵房地合一稅的問題
買了一間自住房,
預計會住超過十年(房地合一稅率15%),
最近準備要裝修大約300萬,
找了一間裝潢公司(不是裝修公司)來做,
開發票要加5%(大約15萬)。
請問要抵稅的話:
1.一定有發票嗎?現在要多花15萬,十年後不知道能不能順利退,有點猶豫。
2.會要求室內裝修許可嗎?台北市位置偏遠,不會被檢舉,目前不打算花15萬申請室裝許可。
3.裝潢公司開的發票,不是裝修公司開的發票,會認列嗎?
4.十年後才會賣,如果是你的話,你會先花15萬開發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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