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賠] 機車在停車格被撞
如題,我的機車晚上停在停車格內,被汽車撞上。
雖然初判表還沒出來,但沒意外是對方全責。
我只有基本的強制險、第三人責任險。
13 年機車近全毀,車行估價回復原狀要三萬六。
對方保險公司表示只願賠殘值一萬五。
想問的是
1. 目前是打算不修直接換新車,所以無法請求回復原狀是嗎?
2. 在不會修車的情況下,調解時還能按車行估價單的金額進行請求嗎?
3. 保險公司這個金額有可能再談嗎?
還是超過一萬五的部分只能嘗試向對方車主請求賠償呢?
4. 車禍當時有向自己的保險公司備案,客服表示因為是第三人責任險,
但我方無肇責所以不會協助處理,叫我自己去和對方保險公司談。
因此這之後就完全不用和自己的保險公司聯絡了是嗎?
雖然近來是爬了文,但實在是第一次出車禍,甚至還是自己不在現場的情況,
所以有點不知道怎麼處理,問題可能有點傻就抱歉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4.135.13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surance/M.1563400452.A.624.html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