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賠] 請教關於走路摔倒骨折的問題
老婆半夜起床,走去廚房時,不小心跌倒,
靠近左腳踝的脛、腓骨都骨折,導致無法固定腳踝
緊急送往附近的大醫院開刀手術,打上骨板及骨釘,住院6天
目前已在家休養
在大醫院所做的治療,就我認知要申請意外險及醫療險的理賠應該是沒有問題
想請問的是,
1.因為後續會做復健,在大醫院的復健門診費用,是否能與上述理賠一併申請呢?
2.若不想跑大醫院,後續的復健會就近找骨科診所,
那診所的門診費用,是否也能與上述一併申請意外及醫療的理賠?
需要再向診所申請診斷書嗎?
3.一年後會將骨板、骨釘手術取出,是不是不能申請意外險理賠,而只能以醫療險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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