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請問升等考試
前文吃光光
依據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法施行細則 第十二條
升官等考試及格者,取得其及格類科所適用職系職務之
升官等任用資格,並依公務人員陞遷法規之規定升補缺
額。
其實原po一直搞錯升官等考試的意思 那跟高考又不一樣
誰規定考過升等考一定就可以薦6 它跟升官等訓練都只是幫助取的資格
通長考過升官等考試的人有幾種情形 這跟通過訓練的人一樣
一是 已經佔到5-7職等的職缺 這時當然就可以直接到6等
若是已經到5等年功奉的等級 那就直接比敘過來 到6等本2或3以上
二是考上了 但那時只佔到3-5的缺 這時有幾種方法
1是若當時機關內有5-7之類的懸缺 當然就直接換過去 佔那個新缺
2 若是沒有 但是在預算員額內 可直接依你原本的職務編號重新歸系
職務歸系的過程 我就不細說了
反正就是把你的職務編號註銷重新規到5-7或6-7以上的職缺
不過這是要在機關預算員額範圍內 就可以改
因為原本每年再組織編制新增預算原額除了算提考試分發缺外
有時會再預留這種要更動的職缺 敝機關就留了3個要更動的缺
3就是上面2種情況都沒有 那就只好向外發展囉 就是自己出去面試找缺
所以升官等考試 跟 職缺 是2回事 2者都有了 才能跨到薦任
有人會以為佔到5-7的缺 就可以直接升到6 那也是不可能的
還是得考升官等考試或參加訓練 取得資格
就像是給你一張沒有劃位的門票 只是讓你可以進去找位子
如果找不到 就先回去坐原本的位子吧
順便說一下 高考訓練期之所以拿5本5 無法拿6本1
那是因為6本1等於5本年功1 而年功俸是要已經有在職的人才能拿 所以先5本5
之後訓練完派令開始 之前4個月少拿的錢會全部補回來
不然為何初等考直接拿1本1的薪水 普考直接拿3本1的錢 高考就倒楣喔
記得我之前訓練期滿 有次薪水多了1萬多 那就是補前4個月5本5到6本1的差額
如果有人沒拿到錢 那就是貴單位人事算錯囉
再來 看到有人聊到高考但是佔到5等的缺 那真的滿倒楣的 是實缺非訓練期
我也覺得那機關滿機車的 因通常在報考試缺額時 是可以決定用哪種等級考試的
敝機關對4-5的缺 都是報普考等級的缺 之後直接是3等權理4等
4-5的缺報高考 實在有點誇張 現在應該也沒看到這種機車的缺了
以上純屬閒聊 給大家做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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