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約用人員跟正職公務員有何不同?
※ 引述《ysr (手卷媽)》之銘言:
: ※ 引述《mwla (Always)》之銘言:
: : 非指約「聘」人員,而是約「用」人員
: : (其實我也搞不太清楚上述兩者跟約僱人員又有何不同?)
: : 他們的休假、福利(如國旅卡..etc.)
: : 年終、考績(會跟正式公務員合在一起算嗎?)
: : 約用人員的薪資、加給及升等是否也跟公務員相同呢?
: : 我曾聽過約用人員可以領到4萬多的薪水,
: : 幾乎是跟高考一樣了
: : 他們的工作是一年一聘,還是可以做到高興為止呢?
: 約用和約聘不同
: 約聘是編制內人員
我小小補充一點
正式的說
所謂編制內的人員
指的是經過國家考試銓審合格的人員
各縣市政府每年都會出一本厚厚的「組織規程」
上面就是載明各機關編制上可以用多少人
這個叫做編制員額
另外
包括臨編人員(依照派用人員派用條例進用)
聘用人員(依照聘用人員聘用條例進用)
僱用人員
工友(包括技工)、駕駛、駐衛警
以上這些人員
都只會在每年正式審議各機關的預算員額時列入
所謂預算員額就是除了編制外,再加上上述人員的總和
經過預算員額小組的審議
每年會敲板定案給這個機關多少個人的預算
機關可以藉此去進用多少個人
因此
按照公務體系不會沒事找事的情況
只要你在上述這些人的範圍之內
外加不要太白目讓人不想趕你走路都不行
只要進得來
你就可以一直做下去,除非你自己不願意幹
上述這些人員都會有國旅卡
另約聘、僱人員也會打考績
只是沒有考績獎金(年終固定一個半月)
另外工友技工駕駛等等是依照勞基法規定
所以他們五月一日可以不用來上班
約用人員比較特別
照目前本機關的歸類
這些約用人員大宗在醫院、托兒所、停車管理處、警察局等等
是歸類於「臨時人員」這一類
臨時人員的進用不是來自於一般曉知的人事費
來源有非常多種
比如說業務費啦、工管費啦、基金啦、補助款啦等等不一而足
以前就看該機關的大頭長官高興怎麼進用就怎麼進用
但是由於勞基法開始把臨時人員納入
從去年開始
臨時人員也要經過本機關預算小組的審議
確認員額
不過,還是一團爛帳
到目前為止
我相信還是沒有人搞的清楚
本機關到底還有多少種「情況」的約用(臨時)人員
: 約用則不是編制內,沒有考績,只有年終獎金,不會升等,沒有退休金
剛剛提及
要看進用的管道
有些進用的來源錢很多(比如說OO基金,超有錢)
它自己會訂一個要點
再從這個來源的錢中提撥經費作為該等人員的獎勵金
有些也叫做「考績獎金」
只是跟公務人員的考績獎金不一樣
照例都是要打考績的
只是對於約、聘、僱用人員
考績沒啥意義...XD
另外
約用、雇用、聘用都會有不同的薪點等級
180薪點就跟582薪點領的錢不一樣..XD
可以升薪點
只是要看這個機關會不會有這個設計
然後你的長官要不要讓你升
: 約聘的年資可以累計薪點、休假
: 約用人員若考上正式資格,只能累計休假
: 約僱則是以前省府單位的非編制臨時人員,比較接近現在的約用
約僱跟約用是兩種不同的管道進用
我進政府機關的時候省已經不見了
或者有先進方家可以出來補正一番
: (薪水高的原因是沒有正式人員的福利,所以會自肥,用一些津貼來補足...)
倒也不是完全這樣說
拜勞基法所賜
今年約聘僱人員的休假也突破往昔十四天的最高限制
不少人時間夠久也累積到跟正式公務人員一樣有三十天的休假年資了
除了不能當主管以及沒有月退金設計以外
我看約聘僱人員福利也不會差到哪裡去
依照目前躺在立法院待審(應該被退回了,屆期不連審)的最新版聘用人員聘用條例
以後聘用人員也是可以比照正式公務人員可以支領月退金的
不過
我還是奉勸版上各位先進後來
依照我目前在看政府預算的情況
財政赤字到了怵目驚心的地步
以後要靠政府來支付你月退的期待
我自己覺得還是盡可能少一點吧
多存點老本
另外有空研究一下自己老年時保險夠不夠用
與固定投資定期定額基金還是比較實在一點
: 領有國旅卡的約用人員,據說只出現在營建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