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簽稿併陳?以稿代簽?
※ 引述《TheAVKing (I am the AV King!)》之銘言:
: 請問各位前輩
: 單位收到來文後,承辦人寫完擬辦,準備陳閱給機關長官批示的同時
: 一併呈上要回復給來文單位的函(稿)
: (因來文單位限三日內回復@@)
: 這樣的情況屬於簽稿並陳嗎?
當然是啦~~~
: 還有先簽後稿跟以稿代簽又有何種實際案例可供說明呢?
: 看過公文教學書還不太懂實際操作方式的實例
: 說不定實際操作過了,但卻沒意會到是屬於那一種的情況@@
: 感謝
稿代簽就是一些例行性公文,或者要轉往下級機關的
那種就是稿代簽.
至於先簽後稿?? 個人認為滿簡單分辨的
若你的簽有要會其他課室,那就是先簽後稿
要是你想簽稿並陳還會其他課室??
你的簽稿可能會被其他課室退會(誰要幫你打好的公文強迫背書?)
而至於先簽後稿,通常這個後稿給次一層的批示便可
假設你的先簽,簽到一層一,那後稿的部份大概一層三
就可以出去,還丟到一層一,你可能會被叫去唸半天..
若是先簽到一層三,那後稿大概二層就可以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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