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請問有關「利害關係人聲請對方戶籍謄本」
我是在此網誌看到有這規定
http://www.wretch.cc/blog/bushmanwang/13210989
內容提及「就訴訟上的實益而言,能夠於訴訟行為之前,確定當事人的
身分以及戶籍地址,並解決部分管轄以及送達的問題。」
由於家中汽車被人借走遲遲未歸還 也聯絡不上人
因為不清楚對方戶籍地址 想寄存證信函 以及後續要提告時怕會有困難
想請問是否可以拿備案時警察給的單子去申請?
(備案為家人所言 我不清楚實際上是報案或備案@@")
另 是去各地戶政事務所都能辦理嗎?
希望板上有戶政人員能幫忙解答一下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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