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誠信問題

看板 Soft_Job
作者 chucheng (時間太少事情太多)
時間 2012-02-28 15:37:10
留言 50 ( 26推 0噓 24→ )
※ 引述《enoshyeh (apostle)》之銘言: : 如果一家公司給了你offer,你也口頭答應要去了~ : 可是後來你又面試到另一家條件更好的公司,也給了你offer 可以參考一下這篇文章 http://www.asktheheadhunter.com/hajuggling.htm 分享一下自己的見解 如果同時你有N家的OFFER,像是申請美國入學時得到多個入學許可 同時接受,然後故意不去註冊,這種行為私以為是劣劣劣 法律上你可能沒事,反正也不可能重新讀一次PHD,所以也沒有得罪人怕以後的問題 影響未來台灣人? 沒這回事,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 如果系上因為氣得牙養養,說再也不收台灣人-->種族歧視 + 違法 重點是,每個人都是不一樣的,如果有個大頭因為一個爛台灣人就不收台灣人 那這種公司/學校還是別跟,不是種族偏見就是太極端了 離題了,我的意思是,影響鄉民絕對是沒的事! 但我不恥這種行為,因為你明明就同時有多家的選擇,而你也下了決定 反反覆覆或舉棋不定一但變成習慣,遲早讓你未來付出代價 好,那換個想法,今天你收到 "開心" 公司的OFFER,你沒有任何其它的選擇 你盡力了,但當下你想去的 "夢幻" 公司丟履歷不理你 你接受了 "開心" 公司的OFFER,之後夢幻公司打來跟你說INTERVIEW 你說你面不面試? (除了少數的道德魔人,我敢保證都會面-->反正不一定會上) 但重點是這時要繼續B/C的流程,還是要求不要再安排INTERVIEW? 你就不怕HR標記"此人對敝公司無興趣,連INTERVIEW也不要"(大誤) 沒INTERVIEW就沒損失?要是不幸流程走一半,已INTEVIEW一次,剩二次呢? (沒上算了,本文結束) 好,問題來了,面了之後,你上了,夢幻公司給你多N% (假設30%好了)的薪水 怎辦? 是要信守誠諾 還是? 先來談談法律問題 在美國的話,基本上都是Employment At Will居多 也就是說,你接受了OFFER不去,沒人會告你 在台灣就看你有沒簽約,簽了約頂多就是賠錢 (話說回來公司除非已經花錢訓練你而有損失,他們不能要你賠錢) 就算是賠也是賠公司訓練你的錢 除了少數的機車公司(事先藏地雷等你的)+謊報損失,很少有告得贏的 所以結論,法律上就別擔心 我不是法律專家,但我很確信,法律上要求契約平等,求償要有損失 也就是我"未來"給你這個薪水,但如果你沒來要"賠錢"這樣的邏輯在法庭上必敗 因為公司只是~~許你一個未來…沒有投資在你身上,怎麼要你賠錢 所謂的競業條款一定是"就職"以後在有可能適用 有沒有特例? 被告到破產的? 當然可能有,都有人會中樂透頭獎了,這是機率問題 被告的機率很低很低,告贏你的機率更低更低… (公司法務OS:要告也是告跳槽的人,告你這個沒進來的人幹麻) 再來談談"道德"上 先想想一個問題,公司在HIRE你的時候通常會花很久,從很多申請人中選出最好的 不管你當下有沒飯吃,公司是不理你的 就算錄用了你,又如何?公司賠錢裁員的時候會記得…你當初放棄別的OFFER的恩情? 別鬧了,公司的目的是替股東賺錢,公司要你是因為你的能力表現 公司是個"法人",你和公司之間不會存在有"感情"這種事 好了,回到道德上,當"開心"公司給你OFFER時,你不知道"夢幻"的存在 如果你知道了,你就不會選"開心",事實上我遇過所有的公司HR都會逼我2~3週要決定 聽起來好像決定了就不該反悔,不少朋友也一面支持這種說法(事情不在自己身上時) 但我的論點是,在你下決定時,不知道"夢幻"會出現 你的人生是你自己的,你的CAREER是你自己的 我看過太多人一邊科大唸博士(唸一二年),一邊申請台大博班,上了就休學跳走 他的老闆那個不是恨的牙癢癢? 甚至放話以後不要遇到 (學術圈子就這麼小) 比這個例子,相信我,對公司來說你只是一個Candidate ~= Nobody 公司沒有你不會死,再強退伍部隊不會倒好嗎 回頭來,我認為如果你想反悔,不必太自責 這個社會的規則就是這樣,公司如果Offer有敢保證你五年工作, 那你簽約不去就要賠錢(想想NBA的球星) 這時候這叫簽CONTRACT,不叫做你OFFER (LETTER) 誇張一點,很多時候OFFER是嘴巴講的,同意也是電話裡講的 ><" (所以才會有人開始吵"信用"的議題) 合約和OFFER的不同可以看我們的Linsanity... 我們的豪神難道會因為這樣今年就不需要領最低薪嗎?(馬上跳槽?) 不!合約跟OFFER不一樣,合約是雙方約好,權利義務寫明,簽了就簽了 今天就算明天開始豪神決定保留實力,只出三分,最多球隊不讓他上場 不能因為他的表現就加減薪(所以球員都要經紀人談"合約") 因為這不是OFFER,是CONTRACT OFFER不一樣,通常是雙方合意,把合意的細節寫下 「我邀請你來我公司,錢是XX,工作是YY,職稱ZZ,如此而已」 我不能要求你"來了"不準跳槽(當然我們這裡不談那種刻意誤導且違法的OFFER合約) 這一類OFFER看似合約,但只約束一方又不對等,只單向有罰責 十之八九法院會判無效 <-- 拿來嚇嚇年輕人,隨便問個律師保證台美皆同 有損失才能求償,契約要權利義務對等(至少看起來) 以美國的Employment At Will的精神 公司可以你來上班的第一天就說,對不起我們部門決定裁撤 你也可以隨時選擇離職去更好的CAREER 這點和我在台灣看到的很不一樣,有人跳槽時還會全部門聚餐送行(老鳥的話) 大家還祝你未來順利 又離題了,回到正題,是的,你要"反悔"接受的OFFER 但接受的OFFER本來就是可以撤銷的,都隨時可以離職了,不去有什麼好難過? 話說工作就像戀愛,本來就是要你情我願 (你錢我願) 當然這裡不是教人一直跳槽,而且"夢幻"公司也不一定真的如你所想 要不去了錢多20%但主管機車十倍,然後上班打卡學下班責任制,週末ON CALL 如何? 簡單的說,沒進去都不知道,不同部門也不知道… 私以為,對當事人的最佳解 及道德上的 合理性 (1) 一但知道"夢幻"的存在,也決定要去了,立刻打給"開心"告知 千萬不要擺爛裝死,不敢講,或是一直拖(你不是唯一的CANDIDATE好嗎?) (2) 講的時候有技巧一點,告訴"開心"你還是很愛他們公司的(廢話,不然當初幹麻去) 這裡就看個人,有的人傾向具實以告(推),甚至有人擺明就是說我需要錢(佩服) (需要錢有錯嗎? PS 需要=愛) 但小心你的用辭遣字 除非你想被認定成嗜財如命的人 即使錢對你很重要,大多數人…包括我 通常會躲掉錢,講其它的理由(何況錢不是"唯一"一個理由) (如果錢是你唯一的理由,我會勸你多想想,理由就不在這裡多說了) 舉個例來說,我跟"開心"公司說,我還是想繼續作研究發PAPER 而夢幻公司可以給我這樣的工作環境 (真相是一邊是寫CODE,一邊是研究) 有的人會找一些奇怪的藉口(常見的有家庭、進修 BLA BLA) <--我覺得這都很扯 因為你這些東西在收到OFFER之前難道不知道嗎? 我不推說謊,但可以把實話說得漂亮一點 忌諱:我覺得一但接受的OFFER就不要試圖再改變OFFER (談薪水) 坦白告訴對方你有更好的CAREER 機會,很抱歉不去了(而不是要求加錢) (3) 儘可能的不要得罪HR,告訴HR知道給他添麻煩了,買個小禮物寄給他等等都好 業界很小,有一天都會再遇到的,樓下大大講得好,山水有相逢 聽起來很刺耳,但實情就是每個人都有個PRICE,不然什麼叫挖角 或是乾脆禁止Head Hunter這種工作… 你可以問一下你自己,那些建議遵守誠諾的人, 如果拿到GOOGLE一年三十萬美金的OFFER 對比一個月台幣六萬的OFFER,那個不會反悔? 就算去了也是遲早會反悔… 自許守信用,進一間公司作個幾個月(一年?)再走就比較高尚? 我不這麼認為 有人會說,啊你這種爛例子不公平,二邊差上百倍 SO? 有的人會為了2%反悔,有的人會為了200倍反悔,誰能給一個"公平"的數字? 你又怎麼去衡量一個JOB的未來? 不,你都不行 因為就算去GOOGLE也可以只領一天就被FIRE也有可能啊 換個角度來看,很多人選擇分手(愛情),不就是遇到更好的? 就算已經結了婚,難道天天被家暴 守著誓約就比較好? 又離題了,這種問題沒有答案,愛情/婚姻更難,但JOB OFFER還算簡單 一句話:Do the math!評估利害得失後選擇最佳解(就你的角度盡量分析) 你分析不一定對,太多沒法分析,但你在「求個不後悔」。 但實情是你不可能同時去二間公司,所以未來也很難比較 我先前拿到A公司的OFFER,HR要我二週內決定(不給延) 明知道我還在和B/C公司INTERVIEW… 沒辦法,A公司我也挺想去的,HR讓我開薪水,我開了一個想要的薪水,他們也接受 本只是想把B/C公司走完流程 誰想得都上了,B公司還開了一個我不敢想的薪水(20+% > A) 未來加BONUS可能超過50% A公司沒有不好,硬要講未來,我看好A (還沒IPO,但有機會) 但是眼前就是需要用錢,還求學貸款,孝養父母,買房… 如果我能知道未來,五年前我就去FACEBOOK了(話說也應該不會要我) 但是真正讓我下決定是B的公司我未來主管親自打電話給我 並清楚告訴我以後進去的職責與工作內容等等 相反的A公司一幅就是"進來再說",到現在那個部門那個主管都不知~囧 錢反正不一定(二邊都夠用,一邊是多一點還不能賣的股票,一邊就是$$) 人有時候就是這種貪圖別人尊重的生物 但我覺得遇到一個好主管是很重要的…雖然電話只能聊聊幾分鐘,但FU對就是對 相信我,要反悔一個接受的OFFER是很痛苦的 良心是很過意不去 但HR的任務就是招人,你去一間公司就是業積 也難怪他明知道我有其它面試還逼我決定 >_<" 至少我是自己這樣自我開脫 道德高尚嗎?不! 只是因為錢嗎?是因為錢,但更另為很多事 數學式就是 B's offer + B's Job detail + B's feeling > A's offer + A's Job detail + A's feeling + 拒絕的成本 拒絕有心裡成本、道德成本、法律成本、以及 列入黑名單可能的成本 每個人的成本都不一樣,有的人高,有的人低 成本比你高的人會罵你不守信用 但實情是,信用也是一種成本,就是拒絕成本裡的一種 但我私以為"撤回"已接受OFFER 和 守不守信用真的要分開來談 一個人的CAREER 跟一個人的婚姻一樣,信用很重要,但不能為了信用就什麼都不顧了 我和朋友約了會守信,答應老師的作業會準時交不作弊,說好不打臉就不會打臉XD 但是這個 答應了OFFER 反悔的 "不守信" 有那麼點不一樣 OFFER的內容記載的是雙方在一個時間點對待遇及工作取得一致 並沒有約定雙方非要履行,至少,白紙黑字上不會寫罰責 不過文化上(美國),OFFER接受了就不該再Negotiate....就算拿到更好的 重點是,你的OFFER裡有給你對應的代價嗎? 你簽這個OFFER有拿錢嗎?拿了的話,有說好不去要賠多少嗎? 就算有的話,還是可以反悔,但是該賠就賠,這個叫守信 通常是退回已拿的錢,頂多加計利息,很特殊的情況才有罰責 ANYWAY此時 「勞跑」回台灣OR去別的國家 就是不守信了,甚至違法了 當然以上只是一個觀點,看官們就別過度解讀…分想一點看法 不是想討戰><" 也不是叫大家整天坐二望一,拿到OFFER再一直比下去 很多事情也要適可而止…喝水有益,喝太多也會水中毒的好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留言

genius945 打好長XD,不過我想法也一樣,business in business 02/28 16:05 1F
genius945 可以的話把關係做好就更完美了 02/28 16:05 2F
ledia 又不是寫論文, 可以精簡一點嗎..... XD 02/28 16:06 3F
chucheng 職業病請見諒(寫PAPER) 02/28 16:12 4F
idoz5 認真文推! 02/28 16:34 5F
bobhsiao 有時候心裡的想法就是這些計算的總和 02/28 16:37 6F
luciferii 我有點混淆,我以為臺灣公司很多時候講的"給了offer"或 02/28 16:45 7F
luciferii "寄給我offer letter",事實上只是單方面的offer告知, 02/28 16:45 8F
luciferii 員工沒有簽,所以跟美商要簽合約offer letter不太一樣 02/28 16:46 9F
luciferii 基本上也完全沒有約束力 02/28 16:47 10F
yjkuo 這個分析也太認真了吧 = = 02/28 16:48 11F
luciferii 如果是正式offer letter 簽合約的話,裏頭有寫罰款或競 02/28 16:49 12F
luciferii 業,還笨笨簽下去,可能就真的會有法律爭議 02/28 16:49 13F
GarnettC 寫真好耶 全看完了 真好看XD...我也同意這看法 02/28 17:03 14F
cloud1230 02/28 17:11 15F
CGary 競業條款跟罰款在定型化契約中, 效用也是低得不可思議... 02/28 17:31 16F
CGary 除非你真的牽涉商業間諜或是甚麼的... 不然根本不必擔心 02/28 17:31 17F
CGary 另外, HR system 不太可能因為你後來反悔 turn down offer就 02/28 17:32 18F
CGary 把你列為黑名單, 不過不管怎樣, 拒絕別做太過分就好, 山水有 02/28 17:32 19F
CGary 相逢 02/28 17:32 20F
※ 編輯: chucheng 來自: 76.169.69.1 (02/28 18:27)
thinkniht 我覺得不要說要去 報到當天搞失蹤就還好 02/28 18:08 21F
ledia 搞失蹤最不好吧... @@ 02/28 18:15 22F
ledia 同樓樓上, 就講清楚不要鬧失蹤就好 02/28 18:15 23F
※ 編輯: chucheng 來自: 76.169.69.1 (02/28 18:33)
vity 好文 02/28 18:39 24F
gmoz 道德跟現實 02/28 19:05 25F
NightPrince 優質好文 推! 02/28 20:07 26F
lauto 非常同意您的觀點 02/28 21:14 27F
qrtt1 雖然我不是人資,但搞失蹤的話,我會call到有人回為止,至少 02/28 21:33 28F
qrtt1 讓我知道,現在是人身平安的。 02/28 21:33 29F
thinkniht 我是遇過兩次失蹤的 一次是跟我同一天報到的人報到失蹤 02/28 21:43 30F
thinkniht 另一次是我報到後的第二天有比我早報到的女同事失蹤(疑) 02/28 21:44 31F
StubbornLin 好文 02/28 22:07 32F
andymai 搞失蹤不好+1 講講場面話就好了... 02/28 22:34 33F
littlebau 優質好文 推 02/28 23:26 34F
rshadow 還沒去上班我覺得都OK,但之前我遇過兩次,上了一星期班 02/29 01:03 35F
rshadow 有別間公司開出略高一點的薪水……囧 02/29 01:04 36F
rshadow 這種情形不知大家會怎麼選擇? 02/29 01:04 37F
VictorTom 推) 02/29 02:09 38F
pest 講實在話站在公司立場想,寧願要一個甘願來的好好培訓,不要一 02/29 05:17 39F
pest 個心懷不滿的員工整天抱著遺憾做事(搞不好還影響別人) 02/29 05:18 40F
pest 對招募主管來說早點講清楚是短空長多,不要弄到情緒化就好 02/29 05:19 41F
sealight 完全同意!不要為了人情或一些壓力,而放棄自己的未來。 02/29 11:47 42F
sealight 因為那些人給你壓力,想到的是他自己的未來,而不是你的 02/29 11:47 43F
conanist +1 02/29 12:48 44F
tony233534 02/29 15:15 45F
amos6064 push 02/29 15:36 46F
Elly 02/29 22:49 47F
VVll 寫的很棒 02/29 22:54 48F
landlord 很用心的一篇文 XD 03/01 00:16 49F
zirkey 有夠讚! 03/01 19:33 5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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