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行李超重規定
大家好
我是搭華航到美國舊金山,然後再轉達美的國內線飛機
我剛剛打去華航問,華航說他們的超重費用只有算到舊金山這一段
國內線的部分要看達美怎麼算、要不要跟我算,他們不清楚
想請問一下,如果我要攜帶2件30公斤的托運行李
需要付的錢是:
NTD 800x2(華航) + USD 25+USD 80x2(達美) 這樣嗎?
因為之前看板有人說國內線不會再另外算錢
所以想上來問一下,到底現在國內線的部分是否要算錢
因為真的差了蠻多錢^^"
華航:
http://www.china-airlines.com/ch/check/check_ba2-1.htm
托運行李:
2件,每件行李以體積長寬高158公分 及重量32公斤為限,
但兩件行李的總體積不可超過273公分
2008年4月15日﹝含﹞之後開票或改票者,每件行李重量以23公斤為限
行李介於23~32公斤之部分則需支付TWD 800或其他等值貨幣之超重費用。
行李介於32~45公斤,則該行李不得包含在免費行李限額內,須收取三件定額超重費
行李超過45公斤時,則每超出10公斤的部分將另收取一件定額超重費
長寬高總和介於158~203公分,則該行李為超尺寸行李,須收取一件定額超件費。
若大於203公分,則該行李不得包含在免費行李限額內,須收取三件定額超件費。
手提行李:
手提行李之體積包括輪子、把手及側袋,不可超過56x36x23公分,重量不可超過7公斤。
除了上述手提行李外,旅客尚可攜帶2袋下列個人物品登機:
*. 手提袋、錢包
*. 大衣或毛毯
*. 輕型相機或望遠鏡
*. 適量之免稅品
*. 傘具
*. 手提電腦
*. 嬰兒於航程中所需之奶瓶及食物等
*. 航程中之閱讀物
*. 於機上食用之食物等物品
達美航空
http://www.delta.com/traveling_checkin/baggage/baggage_allowance/index.jsp
托運行李:
1件(國內)、2件(國外)
每件行李以體積長寬高158公分(62英吋)及重量22.5公斤(50磅)為限
http://0rz.tw/cf4j7
重量介於22.5~32公斤(50~70磅),每件應付USD 80
重量介於32~45公斤(71~100磅),每件應付USD 150
單件行李不可超過45公斤(100磅)
長寬高總和介於158~203公分(62~80英吋),每件應付USD 150
單件行李長寬高總和不得超過203公分(80英吋)
國內線攜帶第二件托運行李應付USD 25,額外行李的體積和重量依上述規定
手提行李:
可帶1件手提行李和1件個人物品
1.重量18公斤(40磅)以內
2.長寬高總和:114公分(45英吋)以內
3.放的進SizeCheck unit裡面:56x36x23公分(22x14x9英吋)
個人物品包括:
*錢包
*公事包
*筆電
*相機
*尿布包
*其他跟上面類似的物品,例如其他手提式電子產品
下面物品可免費帶上飛機:
*食物或即時消耗物品
*輔助器材,例如輪椅、柺杖
*1箱(1包)的免稅商品
*1件夾克或外套
*1支雨傘
*1本閱讀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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