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可以撫養姪子嗎
列報扶養其他親屬或家屬,應符合那些要件?
答:納稅義務人的其他親屬或家屬,如未滿二十歲或滿六十歲以上無謀生能力,
且受納稅義務人或其配偶同居一家,確受納稅義務人扶養,可以列報扶養親屬免
稅額,但受扶養者的父母如是現役軍人或托兒所、幼稚園、公私立國中、小學的
教職員,則不可以列報。申報時應檢附確受扶養的證明文件:
(一)納稅義務人與其他親屬或家屬有家長家屬關係而同居一戶者:如戶口名簿影
本或身份證影本或其他適當證明文件。
(二)非同戶籍惟同居一家且確受扶養者:如村里長證明、受扶養者(或其監護人
)註明確受納稅義務人扶養之切結書或其他適當證明文件。
如受扶養者未滿二十歲,還應檢附他的父母親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如受扶養者是
年滿六十歲以上無謀生能力者,則應檢附醫師證明或其他足以證明無謀生能力的
證明文件。
(財政部八十六年二月二十日台財稅第八六一八八五一一九號函)
所得稅法令彙編第二二一頁標題十一
(所得稅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一款第四目)
節錄自 http://www.mnd.gov.tw/division/~defense/mil/mnd/boc/cb_fc/tax05.html
※ 引述《enasheep (艾娜的小羊)》之銘言:
: 弟弟一個月收入不到3萬元,還要撫養妻子和岳母,
: 生活過的很辛苦.
: 所以他的小孩一出生就放在我家,所有支出都由我負擔,
: 不過小孩的戶口還是和父母放在外面,
: 現在我才想到小孩實際是我在照顧
: 那我明年報稅,小baby可以成為我的撫養親屬嗎?
: 是不是只要趕快把戶口遷到我這兒來就可以了?
: 總不會還要辦什麼收養收續吧?
: 我沒有要收養他啊,只是想再金錢和生活上多照顧他,
: 再說我弟弟他們是很感謝我照顧小baby啦,可是決不會把小孩讓我收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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