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有學生抽菸並供應同學處置方式

看板 Teacher
作者 ryha918r (東東)
時間 2012-03-22 16:57:22
留言 14 ( 3推 0噓 11→ )
上個月發現班上有學生吸菸 並將菸品帶到班級供應同學 除通報輔導室 訓導處處理之外 並花時間加強菸害防制的宣導 再告知家長與學生 菸害防制法的規定 "第13條第1項 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18歲的青少年 違者將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同時也查出販賣菸品給學生的商家 是社區裡一家超商 也拜訪老闆 勸導不要將菸品賣給學生 不然下次校方會直接通報相關單位進行裁罰 家長 學生 商家都允諾會遵守相關規定 結案 今天該名學生又再犯 菸還是跟同一家商店買的 於是通報訓導處 建議通報相關單位進行裁罰 結果 學校高層的意思是 為了社區與家長關係的和睦 希望導師仍以勸導為主 ------------敘事結束 以下開始為導師內心之怒----------------- 導師"........................................"(心裡無言) 就是勸導沒用 所以我才說要罰錢啊! 我知道該商店老闆以前還當過家長委員 跟學校關係算不錯 現在看來校方的意思是要河蟹了 我到底該不該逕行去通報? 報下去 如果老闆跟家長來跳 我大概得孤軍奮鬥 學校不會挺了 不報 難道就這樣縱容? 知情不報 會不會又有甚麼法律責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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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ryha918r 來自: 219.86.203.230 (03/22 17:37)
hornist 兒少福利法? 03/22 17:46 1F
plancklin 原PO老師有寫事件處理表嗎?表上應該有家長意見+家長 03/22 18:20 2F
plancklin 簽名,拿回來以後,一層一層簽上去,最後收回放B表 03/22 18:21 3F
plancklin 請記得裡頭要寫學生說是由哪一家店買的,請上頭處理 03/22 18:22 4F
plancklin 這樣,就算上頭要和諧,責任也是他要扛 03/22 18:23 5F
plancklin 講錯,修正。他跟你一起扛 03/22 18:24 6F
plancklin 如果是我,我就會上簽請校長指派對外窗口處理此事 03/22 18:25 7F
plancklin 校長總不至於不叫主任,叫一個小導師代表對外吧 03/22 18:25 8F
tumv 推 逐層簽上去 ~ 03/22 20:26 9F
Leika 你如果還需要跟學務處合作下去 建議記孩子過就好、 03/22 20:44 10F
Leika 不要牽涉到社區店家,讓學務處為難...不要以小失大。 03/22 20:45 11F
Leika 但如果這個學務處已經顢頇到無可救藥了 就借此題發揮 03/22 20:46 12F
Leika 我的意思是 若此前學務處都沒有幫過你 就讓他為難吧 03/22 20:47 13F
Leika 但如果學務處在這棘手處之外 是有幫你班經 就釋懷吧~ 03/22 20:48 14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