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對於ustar計劃的疑問
※ 引述《popfish (Salvador Dali)》之銘言:
: 1.我看到板上很多3000元/月徵人的,
: 但我上來發現只看到"3000元/月",有得比較好的有提供時薪,希望與案者,
: 能真的對台灣未來社會有貢獻呀~
說實在這真的有困難。彼此並不熟識,想單純憑網路上就真的找到創業夥伴,未
來還要長久合作,還要擔心對方會不會做個兩個月後繞跑,這種風險實在很大。
而縱使真的找到有心要做的人,如果未來案子申請沒過,又該怎麼辦呢?而且創
業單憑三十五萬根本不夠,還要自己掏錢出來才算真正的合夥人,這樣子的人又
怎麼能這麼簡單找到呢?
並不是說真的就只想找個人頭,但是很多隊伍實在也是逼不得以吧。
: 2.繳交資料問題
: ustar這次要求繳交的公司設立證明文件,是不是名稱預查就好了呢?
: 如果不是,而是要股東同意書或者准許登記證明,那沒申請到這補助的團隊,
相關資格如下:
(一)申請計畫之創業團隊應為未曾接受本計畫之補助,於計畫申請時,為
未申請公司行號設立。
去年我的案子就是被這點給宰掉了。說明會時說絕對沒有影響,但是到最後這方
案根本只是要降低失業率,所以事後看結果,已經先成立好公司的反而都沒上,
今年乾脆就把這規定給明訂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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