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失業給付及就職獎金?
※ 引述《aminyoyo (幸福了 然後呢)》之銘言:
: 12月底被強制離職
: 跟公司談很久才拿到非自願離職證明
: 連資遣費還是同事一直幫忙追才追到的(但沒有給全部)
: 等拿到非自願離職證明後1月中旬,才到勞工就業服務中心(三重)申請失業證明
: 服務中心對於12月底強制離職到1月中旬之間都沒有任何面試紀錄很介意
為什麼他們會介意?他要看你到底有沒有求職意願啊,你可以跟她說當時想休息所以等想
要找工作的時候才來辦理津貼。
: 雖然我有告知因為沒有拿到非自願離職,我不知道要怎麼跟面試公司告知離職原因
: 加上剛好因為懷孕嚴重孕吐期,所以我幾乎都只能躺在床上休息
: 在領過第一次補助到第二次認證,除了要自己上網求職(留紀錄),
: 職訓中心會給一份由ejob推薦的工作,但給了兩間都是有問題的公司(還有上新聞…)
: 但服務人員有強調,只能由公司拒絕錄取,不能由求職者因任何原因自行拒絕錄取,
: 只要不是由公司拒絕,認證都會失效而且就不能再做補助申請。
這點你可以去申訴那名就服員了,錄取未報到是撤件延一個月,我相信他給你的說明也會
有寫,怎麼可能會不能再做補助申請,撤件一個月後她不讓你辦,請先問他今天想飛到哪
裡,在寫信到首長信箱。
: 所以我做完第二次認證就決定等生完後再繼續邊申請補助邊自己找工作。
: 我想了解幾個問題(我問服務人員但說的很不明白,因為他們有業績不能說太清楚的感覺)
我想這和他們的績效沒什麼關係,可能是他自己也不太懂吧
: ※未領滿六個月情況下找到工作,職訓局會給我剩下未領月份1/2投保薪資做獎金
: Q: 假設1個月領10,000,我領了兩個月後找到工作
:
: 1.欲領就職獎金,須先預約第三次失業認證嗎?還是沒預約前就找到工作就可以領?
Ans:不用,你要領取提早就業獎金,必須要加保含就業保險的勞保累積滿三個月,然後填
寫申請書及領據,在準備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存摺影本直接寄到勞保局台北市羅斯福
路一段四號就保給付科收,他們會直接逕行審核,審核通過後便將獎金匯到你所檢附
的戶頭。在你假設的情況下,一個月領一萬領了兩個月找到工作滿三個月,4個月還沒
領,那你可以領到兩萬塊的獎金。
: 2.當我領了4個月20,000的就職獎金後,卻再次失業(非自願),
: 只能領第二次失業的三個月嗎?(失業最高可領九個月)
: 還是我一樣從第三個月開始領?
Ans:不對。這裡很奇怪,我完全聽不懂你想表達什麼,是承接前面的問題嗎?那為什麼又
說可以最高領九個月?你有身障手冊嗎?有的話那一開始就不對了啊!反正我就用你
原先給的條件來解這個應用問題。
領了提早就業獎金後要算你總共已領幾個月,這個問題中表示你領了兩個月的失業給
付還有兩個月的提早就業獎金,那加起來就是四個月,若你接下來就保年資未滿一年
的情況下又遭遇到非自願離職,你就只剩兩個月的失業給付可以領。
:
: 我原本是想在孕期中把失業補助六個月領完,對生活來說不無小補
: 但因為每一次認證,都要擔心一次認證未過,心情很難放輕鬆,所以才會想生完再申請
: 擔心原因其中有
: ■不能讓公司覺得我無工作意願而拒絕錄取/面試:比方提及懷孕、產假或福利問題…等
: ■不能因為個人因素而拒絕錄取:比方工作需長時間站著、內勤要求會騎車外務…之類
: 自己找104、1111當然比較能找到如果錄取了也會有意願去報到的工作,
: 但職訓E-JOB給的工作,真的都是那些自己找但一定不會投履歷的公司
: 而且如果因為不能拒絕錄取而去工作,公司有權利在未滿三個月內請你離職不用開證明
: 我現在懷孕,就算我面試時隱瞞,但當在請產假前公司用"不適任"請我離開
: 我就同時失業且沒辦法領失業補助了……。
我覺得你擔心太多了,像工作需久站這些你可以直接和公司說你無法,還有就是他給你一
定不會投的公司,你沒和他反映你不要嗎?通常是不會強迫,工作是自己的沒有人可以強
迫誰一定要去做,難到就服員會替你對那份工作負責嗎?再者,沒有規定公司在未滿三個
資遣勞工可以不用開證明,如果有的話請洽當地勞工局反映。
如果還有什麼問題,歡迎寫信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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