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非法律系學生 第一次考書記官就當上探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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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非法律系學生 第一次考書記官就當上探花
2019-11-01 22:30聯合報 記者葉冠妤/台北即時報導
國立台北商業大學應用外語系畢業的賴又瑄,嚮往法學領域公職,因非法律系學生,一度
被冷眼唱衰。她大四花1年準備國考,雖沒有法學訓練,絕不死背法條,著重理解,以個
人獨特見解回答申論題,讓她第1次考書記官就以第3名成績錄取。
賴又瑄說,因家裡發生一些事情,讓她體會到懂法律能保護自己也能保護他人;且不少職
場新鮮人都具備外語能力,應外系的她找工作未必有優勢,大三升大四暑假,決定挑戰書
記官考試。
準備國考時,賴又瑄到補習班上課盡量不錄音,逼自己要專心聽講,課程結束後3小時內
一定要複習,「今日事今日畢。」隔天再透過練習考古題,檢驗自己理解程度,她說:「
理解比硬記法條還重要!」以訴訟法為例,雖然大家都覺得難又複雜,她反而認為跟生活
息息相關,格外有趣,「想像成一個故事情節,念起來比較輕鬆。」
賴又瑄指出,比起把法條背得滾瓜爛熟,理解每個法律見解背後的立場及解讀方式,更能
讓自己事半功倍,所以她花了很多心力。考前1個月才開始認真瀏覽法條,因為她說:「硬
背的話,在考場一緊張就忘記了。」若充分理解每一條文的構成要件及效果,自然而然就
能背出來。
因非本科系出身,賴又瑄毫無法律底子,買了很多解題書,模擬申論架構與考點,但她堅
持不背誦、不模仿,「一定用自己的話寫」,畢竟參考書只是幫助理解別人怎麼思考,最
重要的仍是要有個人觀點,如要在眾多應試者中勝出,就必須找出答題的獨特性。
賴又瑄說,大四上學期還要修課、忙專題,其實大四下學期才全心全意投入考試,「不是
在往補習班的路上,就是往圖書館的路上,」但她堅持完成擬定的讀書計畫。
由於書記官考試過去只考申論,今年初公布部分考科改考選擇題,讓賴又瑄一度頭痛,只
好趕緊下載所有相關的歷屆試題,練寫選擇題。她並善用網路資源,看法律相關臉書粉絲
專頁,補充知識,也常上司法院公報看最新判決。
賴又瑄說,決定報考書記官前,有親友唱衰她,不可能只讀1年就上榜。在準備過程中一
度越讀越挫折,但她下定決心「就算踏上了不歸路,也要把它走完。」犧牲大學生活最後
時光,謝絕與朋友玩樂。
賴又瑄記得放榜當天,從榜單最底下往上找名字,以為自己落榜了,沒想到不但榜上有名
,還一舉奪得探花,想當書記官之路走得辛苦,但總算走到光明終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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