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賣方因為土增稅率而反悔
請教大家一個有點奇特的案件。
我朋友在台北市精華區買了一個電梯大樓的物件,賣方當時買了兩戶,一戶自住一戶出租,朋友買下了出租的那戶。
目前已經簽約完畢、給銀行鑑價、拿到新青安貸款,進行到了對保階段。但是,賣方原本以為出租的那戶要繳交的是自住的土地增值稅稅率,卻因為前租戶有申請補貼,而被認定為非自住的土增稅稅率(好像從自住稅率70多萬,變成非自住要230多萬),總共差了160多萬。
現在賣方要求我朋友幫忙,希望延後到一年後再交屋,才能讓土增稅變回原本的自住稅率。
我朋友覺得很麻煩,很想直接拒絕,或是就解約現賺違約金。但賣方會是未來的鄰居,接下來又要裝潢等等,很擔心如果強硬拒絕會搞壞鄰里關係。
不知道各位前輩有沒有什麼建議,可以圓融的處理這件事。
(賣方已經跟仲介吵了一個週末,現在直接來情勒我朋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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