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頂樓加蓋戶不配合其他戶查修管線
我覺得太多鍵盤人沒實務經驗的回覆
※ 引述《XXXOOOXXX (XO醬燒炒飯)》之銘言:
: 民事先申請區公所調解,不用律師,不用費用
: 說四樓頂樓是公共空間
: 要求拆屋還地
: 不拆的話,請律師寫民事起訴狀
: 幾萬塊就可以搞他了
: 刑事提告侵占
所以要先掏幾萬出來
另外實際經驗現在不管是刑事還是民事
因為案子太多
沒有關係幫你插隊的話
要排很久才會開庭
: 建管處檢舉,報違建
: 可能立刻拆,可能緩拆(不拆)
又是實際經驗
新北三年前的新建案
當時剛建好社區就有人外推
管委會就有報請建管科來看
來看後踢皮球說社區自治請自己協調
(廢話 就是管委會請她拆不拆啊)
然後又追了過了一年承辦輪調換人後願意接案了
結果是拆除大隊那裏說待排拆
打電話去問回說
一年待拆上萬件,要一一排隊
什麼時候能排到不知道
(意思是有關係才排嗎?)
反正違建還是在那現在好好的
所以我知道新北即使現在的新違建也不一定拆
(台北市也許好一點我不知道)
: 如果緩拆,找議員或民代施壓
: 說違建會影響公共安全
: 要求立刻安排日期拆除
找議員或民代是另一個問題
他們也都是會看人下菜的
普通人的事情陳情不會理你
(親戚遇到惡鄰去陳情沒人理)
: 平常沒事晚上凌晨去四樓
: 買電鑽製造噪音
: 他報警就回去,別跟警察硬碰硬
: 也別跟住戶硬碰硬
真正解氣的方法與其花律師費慢慢告
拿個大槌敲爛她建築
上法院還可以解釋是要修理水管誤敲
即使被判損毀罪很輕
就算判賠也很少錢
而且她違建被敲爛不得回復了
不然你看為什麼那麼多誤拆人家房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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