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獨/律師音樂節花錢買大麻淪被告 燦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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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TC92 (中国台湾人的驕傲-92共識)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獨/律師音樂節花錢買大麻淪被告 燦笑
時間: Mon Nov 25 13:03:53 2024
1.媒體來源:
eTToDAy
2.記者署名:
黃宥寧
3.完整新聞標題:
獨/律師音樂節花錢買大麻淪被告 燦笑拒答「知法犯法」
4.完整新聞內文:
年紀不到30歲陳姓律師因涉持有毒品捲大麻、乾燥器等物,由於他坦承不諱,檢方向法院聲
請簡易判決,士院依持有第二級毒品罪,簡易判決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然而,陳疑不符
判決,決定上告。士林地院(25)日開庭,陳男頂著一頭鬆散的黑捲髮、穿著休閒,與一般
律師嚴謹形象形成對鮮明對比。
今年2月間,北市刑大偵查第7隊掌握情資指出,陳姓律師在住家施用第二級毒品大麻電子煙
,3月間前往搜索,當場搜索查扣研磨器1個、綠色乾燥植株碎片1袋及圓柱狀金屬濾心1組,
全案依法送辦。
陳向檢警坦承,2023年4月中旬去苗栗山區參加電子音樂節時,以1000元價格購得大麻1公克
而持有,警方搜索查扣研磨器、綠色乾燥植株、濾心均檢出大麻成分,其尿檢為陰性。
檢察官據毒品鑑定報告、被告自白等,依持有二級毒品罪嫌起訴,並聲請法院簡易判決處刑
,建請法院宣告沒收銷毀之,同年8月,院方判處陳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可上
訴,陳也於日前提出上訴。
陳姓律師今與男性友人一同到庭,陳也未曾未委任何律師,全案定於明年1月續行準備程序
庭。庭後當記者問他「為什麽會知法犯法?」等問題,他僅是燦笑未回答,快步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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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1125/2861498.htm
6.備註:
^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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