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兩種任用資格 辭職後不再任是否受到其一
請問我曾經考上一般行政後得到任用資格
另外又考上司法特考又取得任用資格
辭職後還在司法特考的六年不得轉調限制內
因為股票投資失利
請問我是否還能用第一個一般行政身份去再任嗎?
還是一樣受到司法特考六年的限制只能另外再重考了
感謝先進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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