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入職簽了不合理的協議,可以改變嗎?
想請教一下大家,朋友在業界算資深,但近來去了新公司,有簽類似『今日事,今日畢』
,加班不能支薪、補休的協議,可是事情永遠無法準時做完,都要晚上近8點才能離開。
業務從助理變兼小編、行政、企劃、行銷、公關、會議記錄等,理由是她的上一任就是兼
了那麼多業務。午休也常常要加班,主管臨時有事交辦都得先完成。導致身心出現狀況(
目前還不算嚴重,只是很疲倦和一點婦科病),除了離職,可以如何申訴或改善問題?先
謝謝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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