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股票質押的問題
各位大神午安
小弟想請教股票質押中2個問題
如果A股票市值1000萬,
將A股票質借出600萬(1000萬x60%),
用此600萬買入B股票。
ㄧ、是否能將B股票當擔保品,讓原本維持率166% (1000萬/600萬)提升至266%(1600萬
/600萬)?
二、是否能將B股票質借出360萬(600萬x60%)後,買入C股票,然後再把B股票及C股票當
擔保品,使的整體維持率變成204%(1960萬/960萬)?
主要我不大清楚質押時可合併看維持率還是需分開來看…!再請大神們解惑了
很久沒發文,如不適合提問或違反版規再勞請告知!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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