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不准「打罵」孩子! 民法「家長懲戒權」
我只想問
老師需要修教育學分
考執照,再過教甄
才能執教
工作後又有一堆研習
然後偶爾還是有體罰事件
那麼當父母為什麼不用?
為什麼在高中大學不能有親職教育必修課?
或者懷孕期間
父母可以有有薪假去修十個月的親職教育?
並且有檢定考試?
真的只要把法律一修
台灣父母就突然懂打罵外的教育方式?
那麼回過頭
教育,似乎也不算什麼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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