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車禍 過失傷害 以刑逼民
大家好 想請問一下關於車禍的一些經驗分享
因為我的案子可能會進入司法程序
為了不要衍生新的麻煩
我就不詳述所有細節 只拿出重點請大家幫我指點
1.車禍對方人受傷住院 我這邊人無傷 兩台皆車損嚴重
2.我撞對方 但是初判表對方多條違規 我只有一條過失(安全距離)
我有提供行車紀錄器佐證 對方沒有
3.我有保任意險 想請保險全權處理對方理賠的事情
對方如果還有不滿意再談
現在狀況是
1.對方不滿意我們保險提的責任分配 主張對方0過失 我全責
2.對方要求我去申請調解,我同意,在對話結束時又突然烙下一句
「那個初判表我不接受 到時不要提」「初判表沒有法律效力」
我說那既然你對初判不服要不要先去申請鑑定
對方說和解是有共識才能和解 那沒共識就不用和解了
3.我想保險應該會用初判表下去做理賠 所以繼續請對方提出車禍鑑定
看能不能拉低對方肇事責任 讓保險多給一點
對方堅持不要 認為如果有意和解什麼表都是多的
而且堅持在初判表上面那句「本表非可供保險業者做為理賠當事人之完全依據」
就這樣鬼打牆到最後烙一句 他要提告刑事
雖然用正常邏輯想也知道問題在哪裡
但被這段時間的對話氣了好幾天睡不著
重點是我老婆(事主)要被告過失傷害很緊張 岳父也心情沉重
保險原本想請我們無論如何先調解一次當面說一說
但對方就是鬼打牆我也無法跟他約調解
所有有相關經驗或專長的長輩都說這個讓他告(除了我岳父想早點解決)
不過還是想問問大家的想法還有經驗
對方骨折住院 回家要靜養 算不算重傷?
像這種情形 我想我已經符合自首、充分悔意、態度良好
如果對方堅持提告 大概會被判多久?
如果送車禍鑑定 警察判決有行車紀錄器佐證
在沒有新的證據情形下是不是大多不會再翻盤?
對方一直在對話裡面提說警方沒有充份調查
他認為我老婆一定有開車講電話
又說車上當時有兩個人(事實是只有一人)
不斷做這些無憑指控 對話內還有保險在場 可不可以提告妨礙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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