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台灣驗車只有一個目的-摧爆引擎??
※ 引述《HulkSmash (~滅世神浩克~)》之銘言:
: 剛剛看到一個影片是環保局驗車
: 看之前的影片,應該是 BMW M3
: 然後就是原地踩油門,聽車主說是6000轉
: 而且還連續催5次,最後都冒煙了
: 先幫車主的引擎默哀10秒
: 好奇驗個車,有需要連續催5次油門嗎??
: 感覺驗車的平常沒開過,所以抓準時機
: 催到底,看能多大聲的感覺 ??
: https://youtu.be/cnsxCh9XCSQ
若是驗柴油車黑煙排放
https://oaout.epa.gov.tw/law/LawContent.aspx?id=GL004953
環保署公布的【柴油汽車黑煙排放不透光率檢測方法及程序】
https://i.imgur.com/yjEtSxn.jpg
以下摘錄測試程序重點:
(一)暖車:
除已完成全負載定轉速最大額定馬力試驗法確保引擎及冷卻水溫度處於正常
運轉狀況及原車輛製造廠規範之正常工作溫度範圍外,試驗車輛於車體動力
計上,應依原車輛製造廠規範之方式或未規範時以每小時五十公里定速暖車
至正常引擎工作溫度。但試驗設備未具備車體動力計時,車輛應以適當方式
,暖車至正常引擎工作溫度。
(二)吹除積存物:
1.試驗車輛於暖車後,應立即進行吹除積存物程序,以避免長時間怠速。
2.於試驗前,應將車輛檔位置於空檔,急加速後立即釋放油門踏板,連續進
行三次,以清除排氣系統中之積存物,並記錄三次最高引擎轉速。最高引
擎轉速皆應大於最大額定馬力轉速,且不得逾最大額定馬力轉速 130%。
3.試驗車輛未符合前點規定者,應予退驗。
(三)新車試驗取樣:
於吹除積存物後六十秒內,應進行試驗取樣程序。
1.本試驗取樣過程由檢驗人員為之。
2.開始試驗時,急加速並保持二秒後,立即釋放油門踏板回復至怠速並保持
十一秒,共計十三秒完成一次試驗循環。於每次試驗循環油門踏板開始動
作時,同時進行連續取樣,取樣時間共計五秒,以取樣時間內之最大值為
試驗結果。
3.重複以上步驟至連續三次試驗循環記錄之最大值及最小值光吸收係數相差
不超過 0.25m^-1 為止,且連續三次之最高引擎轉速皆應大於最大額定馬
力轉速,並不得逾最大額定馬力轉速 130%。
4.未符合第2點之最高引擎轉速規定者,應予退驗。
(四)使用中車輛試驗取樣:
於吹除積存物後六十秒內,應進行試驗取樣程序。
1.本試驗取樣過程由檢驗人員為之。
2.開始試驗時,急加速並保持二秒後,立即釋放油門踏板回復至怠速並保持
十一秒,共計十三秒完成一次試驗循環,取樣時間共計五秒。每次試驗之
最高引擎轉速皆應大於最大額定馬力轉速,並不得逾最大額定馬力轉速 130%。
3.第一次試驗循環於取樣時間內之記錄值無條件捨去至小數點第一位為試驗
結果,若低於表 1 之門檻值,該試驗結果為檢測結果。
4.未符合第3點規定者,需進行第二次試驗循環,取樣時間內之記錄值並無條
件捨去至小數點第一位為試驗結果,若低於表 1 之門檻值,該試結果為檢
測結果。
5.未符合第4點規定者,需執行下列程序:
(1)進行第三次試驗循環,記錄連續三次光吸收係數差值最大值及最小值光吸
收係數相差不超過 0.25m^-1 為止。
(2)未符合第一點規定者,進行連續三次試驗循環之最大值及最小值光吸收係
數相差符合第1點規定。但試驗取樣次數超過十五次者,應予退驗。
(3)計算連續三次試驗結果之平均值,無條件捨去至小數點第一位,作為檢測
結果。
6.未符合第2點之最高引擎轉速規定者,應予退驗。
(以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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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驗噪音
https://www.epd.ntpc.gov.tw/UploadFile/NoiCon/20190130154933609546.pdf
引擎轉速設定: 汽車引擎轉速設定在(0.75S±100) rpm。
S 為最大馬力轉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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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覺得測噪音或柴油車黑煙排放規定不合理,或操作程序不當,可向環保署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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