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為什麼台灣人不連署 廢除72-2惡法就好?
只要廢除了
地產業:可以做為火車頭,帶動台灣經濟發展,讓大家有錢,邁進高所得經濟體
銀行業:地產業違約率極低,誰會不還房貸?也可以全力衝剌放款 大賺錢
民眾:人人都買的起房,不在受限,可以自由買賣
國外金融業也沒什麼72-2吧?
看起來利大於弊,為什麼不直接廢除72-2就好?
而是搞一堆例外(海外不動產、新青安之類的),排除在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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