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離職特休計算與部分工時轉正職
各位前輩午安
公司採用週年制計算特休給予
問題1 :
有一員工離職後,對於公司補償特休金額有疑慮
由於是第一次在週年制使用公司上班
想來詢問各位前輩我的理解是否有誤
該員於 111.09.15 到職 113.09.30離職
離職前共休了10天特休
我理解為
111.09.15-112.09.14 為半年3天+一年7天 共10天
112.09.15-113.09.14 應給7天
113.09.15-113.09.30 16天不予計算
所以離職補償應該給7天*日薪(月薪/30)
想請問這樣的方式正確嗎?
還是滿兩年的10天也應該算在內呢?
問題2 :
另外有員工原本是正職人員(111.09.16到職),
於112.10月因個人因素要求轉為部份工時
113.10月又轉回正職人員
那他的特休年資我是以原到職日計算
還是要以轉正職日重新計算呢?
懇請各位前輩指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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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 抬頭看不見的東西
低下頭 就在觸手可及的腳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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