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沒有共識的花費怎麼解決?
大家好,更新一下後續進度,一個半月前離婚了。
孩子歸先生,我會二四去接下課(看他需求要待在我家也行),每雙周末陪他。
因為婚姻結束,我想也來記錄一下這段心路歷程。
各位就吃瓜、看戲就好。要嘲笑、還是噴隨喜,很明顯網路霸凌不會終止,
真正認識我的人都知道我是什麼人,你的評價對我沒有任何意義。
當時我狀態很糟,也很憤怒,後來回到職場沒時間一一回覆訊息。
被肉搜、還有攻擊,捏造故事讓我一度不敢用自己的帳號發文,
謝謝本文作者跟一些網友的來信鼓勵,我知道世界還是有好人的。
含沙射影的臆測攻擊,真的沒必要,你扭曲的價值觀是你的,
我有我自己的人生,我對自己的選擇負責並且付出代價。
有寫亂寫的資訊,不希望孩子以後看到誤會,
該澄清的還是要澄清:
1.澳洲按摩很單純就是按摩,就像盲人按摩的環境,你不懂可能你都不去純的。
2.這段婚姻沒有第三者,醫囑(costco卡主)跟遺囑是不同的朋友協助,
因為我不希望麻煩同一個人太多,醫囑很單純是想請第一順位的朋友提醒我媽,
若我昏迷、失智、重殘,不要太難過,先算一下失能險月給付扣掉醫療費,
有剩的話可以留我一口氣,這樣媽媽年老的生活費可能就有著落了。
未來遺囑我會再更新,請換成不同的兩個朋友協助,並且提高協助抽成到10%,
調成照顧小孩的版本,因為母親今年過世了。
3.是先立好醫囑跟遺囑,才找對象。
在澳洲打工時我摔斷腿,差點死在山上,所以比同齡人更早想到要處理遺囑.
徵友時,媽媽那時候是健康的,但個性難相處。
處理好遺囑後,考量跟躁鬱症母親生活太多摩擦,我想找個適合的人成家,
以後可以互相扶持,去公園牽手散步或是看誰先倒,可以幫忙推輪椅。
從求學時代,我都不認為性別是我必要的擇偶條件,
性向跟感情史都跟前夫交代過才開始交往,希望能找到尊重彼此的對象,的確像相親,
畢竟工作環境不太好找,徵友是我當時想到最有效率的方法,就跟聯誼一樣正常。
當時我31,前夫35,我是可有可無,但他確定想要孩子也沒什麼時間浪費了。
(徵友時希望可以一次試管生兩個,因為我是獨生女,希望小孩有伴,
但考量小家庭經濟跟雙胞胎健康風險,後來還是順起自然,喜獲健康的孩子)
4.三個同父異母的姊姊跟母親沒有感情,我也從小沒有跟他們同住,
不了解個性跟財務狀況,因此姊姊們的特留分外再加上媽媽友人,
是為增加處分不動產的難度,希望至少能讓母親住到百年。
此外,媽媽友人有幫忙買房,甚至媽媽癱瘓後還幫忙出錢,我非常感激他,
所以遺囑上加註持分給他,我覺得很合理。媽媽能認識這樣幫忙的朋友是福氣,
被媽媽告還願意救濟她,這是他們之間的緣分,在當時他是我的救命恩人。
(請不要影射我跟他有任何不純關係,社會有好人,沒你這麼噁心!)
5.前夫家是藍領家庭,他自己公務員,結婚時我的資產大約他3倍吧,
薪資去年差不多是前夫120 我100(發文時可能100 70)。
但我覺得沒有關係,我沒有要靠結婚翻身,兩個人價值觀相近,願意一起努力就好。
如上所述,安養費從頭到尾,沒有使用到家庭基金與前夫資產。
婚前就同意大水庫,各領一樣的零用錢,後來他覺得八千不夠,
就把理財部分拆開來,一人兩萬,年終12萬。
這個制度的確有點共產、沒有鼓勵升遷,但結婚時就是法定財產制,已經是共產了。
我跟前夫的職業是求穩,腿麻也不太可能跳槽,或薪資大幅成長的產業,
這樣規劃財務我認為算公平。每個家庭狀況不一樣,我覺得講好就好,吵架很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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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完了,五個建議給版友
1.不要為了結婚而結婚,交往期間時間成本雖然很高,但是必須的。
2.就算再怎麼挑,都有可能翻船,特別是有小孩後才是壓力測試開始,
花銷的價值觀、買房財務規劃、家事勞務、育兒教育、性生活跟情緒勞動
加一起能不能平衡,才能看得出是不是好隊友,
這些不是婚前約會,兩個人開開心心看得出來的。
3.婚前最好簽好分開財產制,讓感情更加單純。談離婚時可以瀟灑一點。
4.確保你有經濟能力可以養活自己、租房跟扶養費都付得出,
才能在發現狀況不對時,有能力棄船,
不要生小孩後犧牲自己的職涯,永遠要留一個退路給自己。
5.保持朋友的聯繫,最好兩個以上,吐吐苦水、保持自己的身心健康,
另外好處是離婚時找得到免費證人。(或是花錢一個三千,也是可以)
以上,祝福大家婚姻幸福,不用經歷離婚的痛苦。
※ 引述《tina1234 (tina)》之銘言:
: https://pttweb.cc/s/LAW/1Vh1KH7R
: 這是原作者在2020/11發表的遺囑請益文
: https://pttweb.cc/s/AllTogether/1Vz71q3u
: 這是原作者在2021/1發表的徵友文
: 從2021/9開始原作者的發文基本上都跟另一半(含婆家)、寶寶、先生養的柴柴有關,原
: 作者當時有在規劃要幫寶寶投資理財,也有在規劃狗狗的保險,對婆家的到訪也很用心招
: 待
: 直到2022/5/14
: https://pttweb.cc/s/Hsinchu/1YVndP6w
: 原作者懷孕36週時媽媽跌倒入住安養中心,開始負擔安養費用。
: 然後是一個多月前,他先生確診了,之後寶寶應該也就出生,到現在差不多一個半月
: https://i.imgur.com/ShLKCWQ.jpg
: 1、原作者立遺囑是在婚前不認識另一半的時候,為了保護無生活自理能力的媽媽,而因
: 為媽媽跟親戚關係惡劣,所以原作者遺囑執行的部分是委託給好朋友,而所謂遺產和保險
: 受益人的部分,都有記載必須優先支付媽媽的生活費用及照顧費用。
: 補充:遺囑提及的姊姊是同父異母,不需對原作者媽媽負扶養義務。
: 2、我自己不接遺囑執行的工作,因為遺囑執行人工作報酬不高(我之前的所收
: 報價是新台幣十到十五萬加每年另收遺產金額千分之五的費用)但風險極大(曾有前輩當
: 遺囑執行人被強制執行千萬遺產稅並限制出境。而繼承人對遺囑執行人提告更是非常常見
: )原作者和朋友大機率不知道擔任遺囑執行人的風險,如果知道的話報酬可能不會那麼低
: 。
: 3、原作者立完遺囑之後才徵友,條件都寫得很清楚明白,我不是很懂澳洲推拿的哏,但
: 看到版友用這點去暗示原作者可能曾經從事風俗業很不能認同;看原作者寫的文章就知道
: 她生活嚴謹有條不紊,以我曾經因案件接觸的風俗業者來說,這種生活方式根本一點都不
: 可能,因為風俗工作賺得是快錢,而且精神壓力很大因此生活習慣普遍不佳,很難回到朝
: 九晚五、工作加國考的普通生活。所以我認為版友的推測不太合理。
: 4、大家可以推論原作者是為了結婚生子才發徵友文和先生認識、結婚,所以感情可能還
: 不太深,這跟相親結婚的性質很相似,我也同意,但看發文的時間序,徵友前她都已經安
: 排好媽媽的生活了,當時媽媽沒有癱瘓,那樣的安排看起來很合理。我不認為原作者是為
: 了找人分擔照顧媽媽的工作才結婚生子。
: 5、原作者在今年五月同時面臨媽媽癱瘓、先生在她孕後期染疫、小孩出生三重困境,我
: 真的覺得她已經非常堅強了;她一邊要生小孩一邊還要面對意外出現的、每個月四萬多元
: 的安養費用支出,也拜託過親戚但沒有親人願意幫忙,這不就代表親人很不靠譜、難怪她
: 信任朋友比親人多。
: 正常情況遇到其中一件都要崩潰一下了,她一次遇到三件,對金錢恐慌焦慮真的非常正常
: ,而原作者發文之後也發現自己的盲點,和先生講好調整家用和收支比例並同意辦好市多
: 會員卡,這樣的結果應該是最好的了吧?
: 6、因為昨天在某一篇回應中被點名,所以花了一早上翻舊文和留言,在此同時看到原作
: 者在好幾年前就用力想了各種方法想保障無法自理的媽媽晚年,我感到非常尊敬及同情,
: 所以發了這篇文章。我不認識原作者,所有的資訊都來自ptt,所以可能也會和實情有所
: 出入,但不管怎樣,我將我看到的寫下,希望能給原作者一點力量,你辛苦了,如果太累
: 就關掉ptt吧,祝福你與你的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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