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請問職軍上尉退伍,初等及格比敘幾職等?
以下是我同學目前遇到的問題,因為她沒在用ptt,想尋求各位大大幫忙釋疑,謝謝
我以前軍人作到:上尉退伍,年資大約13年
初等考試及格:職缺為書記(委任一至三職等)
問題:以目前的狀態,送銓敘審定,是否可以 比敘到委任 四 或 五職等?
我查了下面這法條
我以前,一開始從"少尉"開始任官,之後升"中尉",再升"上尉",似乎 可以比敘至少 四
職等以上? 這樣解讀,有沒有錯?
後備軍人轉任公職考試比敘條例施行細則
第十條第一項
六、上尉具有薦任任用資格者,相當薦任第六職等職務。
七、中尉、一等士官長具有委任任用資格者,相當委任第五職等職務。
八、少尉、二等士官長具有委任任用資格者,相當委任第四職等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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