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錄事志願選填請益
今年的錄事職缺
https://imgur.com/7Og84fs.jpg
https://imgur.com/FTCGrwO.jpg
家住台北,家人也希望工作地點以台北為主
依照高填到低,院填到檢的填法,有幾個問題請教
1.高等法院的預估缺跟其他缺只差在報到時間嗎?
會不會有填了最後反而不在這個工作單位的事情發生?
2.高等檢察署與台北、新北、士林地院的比較
高檢署跟北三院的錄事哪個順位比較高?
3.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跟台北地院的比較順位?(這點是地點考量)
花蓮高分院有沒有優先到即使比較遠也比近的台北地院還高順位的程度?
4.北部的地方法院看過去風評,順位是台北>新北>>士林嗎?
5.有沒有順位一定要在後面的單位? 例如花蓮地院今年才有新聞錄事自殺
這種順位就會放後面,還有士林地院,風評超級差
如果士林跟桃園、苗栗外縣市地院來比,是否也不要選士林地院?
感謝各位的建議及解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29.17.7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733110545.A.9EB.html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