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無工作經歷+精神病+無專長,怎麼找工作
嗚,掙扎了好幾週,不知道該去哪個版問這個問題,最後選在這裡。
若感覺本篇文章有侵犯人權、矯揉造作、語意不明之處……等等問題,將視情況修正,望請
見諒,感謝。
那麼在此先稍微陳述一下自己的問題。
1.有重鬱症和社交恐懼症(不是溝通障礙),以為有身心障礙手冊會比較好找工作,結果根本
沒有這麼好康的事情。唯一的好處是有半價優惠,今年會到期,如果會阻礙找工作就不會繼
續申請了。
因為這個精神疾病的緣故,雖然按時服藥回診,仍有顯著的手抖現象、敲打自己、抗壓性低
的壞習慣,而且體能不佳,只有精神力過人,EQ正被耗損中。
2.目前30歲,至今可以說是沒有真正工作經歷,連打工都沒有。而且因病輕度發作,加上大
學是要與人互動非常頻繁的社工系,所以讀了五年半才畢業,真正出大狀況是在替代役專訓
結束後,因為軍中壓抑重,以及隔壁隊的常常被大聲訓斥,疾病嚴重發作(也是從這個時候
,我的診斷從輕鬱症變成重鬱症),專訓結束後就住了一個月的精神病院,等待免役期間,
以及確定免役之後,還是一直縮在家裡,不想也不太敢跟外界接觸。
3.直到去年年中才終於鼓起勇氣開始嘗試投工作,投了半年幾乎沒有什麼回音,目前仍在做
最後的掙扎,也就是我發的這篇文,不過這半年已經快要把剩下最後一點的信心燃盡了。
雖然說沒什麼回音,不過一開始有當過兩天夜間保全,但因為社區經理認為我有精神疾病,
不適合在那個社區服務(住戶花錢當然是想找正常的人來),所以只當了兩天。
第二次(?)是說下個月會安排工作給我,然後我就枯等了一個多月的時間才發現其實什麼都
沒有。
4.不太會說謊也不太會隱瞞,別人問起我就會很容易提起自己有憂鬱症(一般常見說法),但
是社會多數無法接受,加上無聊的正義感作祟,不然違反勞基法薪資規定,月休6天薪30000
的保全缺應該還有不少才對(責任制加班費不符合規定,感覺做了就是在幫助資方滋長違規
行為)。
有去過就業服務處,卡在了父子吵架的哏圖上。
就服員:你應該先去看心理醫生,這樣才能幫你找到工作。
我:我沒多的錢可以看,所以我要先有工作才能看醫生。
==========大概就是這樣==========
雖然大學是讀社工系,但是根本不會有機構敢用我這種病患,選擇新鮮人穩定、有活力,還
有新鮮的知識,像我這種早就把課本內容扔到十里雲霄外的人,是不會被看上的,畢竟就連
應徵志工都沒上。
唯一還有點信心的,大概就只剩下文字的使用及掌握度吧?
不過也幾乎都快化成泡影了。
最近已經在考慮要不要乾脆停藥不回診,用行動來說服自己根本沒有病這件事,只要讓自己
的病識感降到零,或許就能說服自己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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