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無工作經歷+精神病+無專長,怎麼找工作
※ 引述《nobady98 (1+2=3)》之銘言:
: 4.不太會說謊也不太會隱瞞,別人問起我就會很容易提起自己有憂鬱症(一般常見說法),但
: 是社會多數無法接受,加上無聊的正義感作祟,不然違反勞基法薪資規定,月休6天薪30000
: 的保全缺應該還有不少才對(責任制加班費不符合規定,感覺做了就是在幫助資方滋長違規
: 行為)。
如果平時跟人應對正常
建議先隱瞞病情去求職
保全的話記得基本工時是200多小時
跟一般行業不太一樣
所以月休6天三萬多塊應該是合法的
不知道你在哪個縣市
如果是六都
建議可以跑外送
最近外送員很缺
過年這幾天叫外送都等很久
(如果沒機車 好像也看過有人騎腳踏車送)
當然外送員錢不多
但至少可以自由安排時間
如果你病情發作就可以休息
正常時就可以正常跑
慢慢做至少有賺錢 就會增加自信
(畢業一直找不到工作真的很磨損自信)
可以邊做邊投正職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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