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為什麼不用新光合併台新就好?
※ 引述《washhandaa (washhand)》之銘言:
: 台新跟新光併就是小吃大
: 就給人家一個有攻擊的點
: 那新光董事都能決議要跟台新金合併
: 條件也都談好了
: 為什麼不是由新光主導合併
: 給人印象是大吃小
: 其實合併條件一樣算好
: 讓台新的人一換股完就借新光的殼 全都轉成台新的人
: 這樣表面上不是就少了一個小吃大的問題嗎?
: 反正新光的人都能決議給台新金
: 台新的人開股東會決議要併給新光金
: 應該也不是不行
: 名給新光賺 但併後還是台新高層有絕對掌握權
: 這樣不就能夠解決目前小併大遇到的所有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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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你說得很有道理,
雖然我覺得這就跟兩岸一樣,
既然是要統一,為什麼西台灣不接受東台灣的統一,由東台灣領導
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道理是一模一樣。或是藍白和為什麼和不了一模模一樣樣。
但這道理在股版不能夠討論,我們在股版討論本質:
本質簡單講,就是說,為了合併把自己職位搞掉了,誰跟你玩啊?
累死累活,員工都還三年不資遣,被合併公司的董事長可是合併後第一個就消失的職位
所以你要知道,孔融讓梨根本就是天經地義,他要是敢不讓,歷史就不會有他的名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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