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商品標價 應含5%營業稅
商品標價 應含5%營業稅
2024-11-22 00:43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 /台北報導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提醒,依營業稅法規定,營業人對於應稅貨物或勞務的定價,標價應內
含營業稅,不能規定消費者索取發票須加徵5%營業稅,業者違規且限期內未改,可按次開
罰。
有民眾向國稅局反映,購物消費時向店家索取統一發票,店家卻表示要再加收5%營業稅,
高雄國稅局表示,營業人銷售應稅商品,應標示含稅的定價作為銷售價格。
國稅局補充,當買方是營業人時,其銷項稅額、銷售額應在統一發票上分別載明;買方若
是非營業人時,則應以定價開立統一發票。
國稅局舉例,甲公司銷售一台定價1萬500元的電器,如買方是營業人,應開立記載銷售額
1萬元、營業稅額500元及總計1萬500元的三聯式統一發票;若買方為一般民眾,則應開立
定價1萬500元的二聯式統一發票。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376630?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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