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該收足違約金嗎?
這個不知道買方有沒有在上PTT啦?
如果有的話還可以用一招試看看
就是這個合約 自始至終都是無效
連一毛錢都不用賠!
民法雖然是很自由
但是如果抵觸法律的話 就是無效
根據
內政部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報酬計收標準規定
仲介業者收費不能超過百分之6
也就是說,如果總金額1000萬的房屋
仲介業者最多只能收到60萬
如果超過的話 就是違反法律
這個合約 自始至終就是無效的
如果依照原Po所說的
房仲業者不只要收5%的違約金
還要收買方2%賣方4%(?)
這樣到最後
房仲業者可以收到房屋總價 11%
也就是說可以拿走110萬
這個完全是不符合法律的
所以才說了違反法律的合約
自始至終都是無效
大概是這樣…
我宣布這局不算
大家拿回籌碼重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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