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金管保壽1100149165, 保險法107條
最近收到遠雄人壽的保戶投保權益通知書
內容就是因為金管保壽字第1100149165號函,被保險人於110年12/1之前累計喪葬費用
保險金額未達保險法107條的最高限額61.5萬元,要保人可為被保險人補足。
這個對象是我小孩,目前6歲。
保險的商品是遠雄終身壽險,保費大概3萬出頭。
其他還有幾個長照商品,總之都是跟壽險無關的東西。
其實不在意小孩發生事情之後會有甚麼補償,要是真的發生了也不會缺喪葬費用。
(妻子保的,我只負責出錢)
請問是不是可以無視這些通知?
※ 編輯: GoldDeath (111.243.40.123 臺灣), 01/27/2022 17:5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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