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台中小六生在校遭警帶走 被打傷老師不告
林智群律師寫下台中小朋友攻擊老師事件的法律分析如下:
1.六年級學生如果還不滿12歲,不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不能用刑法,警察到底是用什麼
身份要求兒童到警察局做筆錄?
2.警察做法有問題,不代表老師被攻擊還不能報案,老師對學生都沒懲戒權了,被學生打
,還不能報案?憲法第16條有說老師沒訴訟權嗎?
3.未滿12歲,不能告刑事,但可以告民事,要求父母負連帶賠償責任。
4.學生攻擊老師的事情發生在3月,6月學生向老師道歉,雙方和解,結果家長7月去檢舉
老師不當管教,是哪招?都和解了,還事後進行追殺,代表學生跟家長在6月時向老師道
歉,根本是道歉假的,只是要讓學生避免被追究法律責任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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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害台醫輕生的「波波醫全名」!美女醫怒:醫院霸凌不只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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