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想請教拒假能否走資遣方式的問題
※ 引述《winnie40333 (croc)》之銘言:
: 推 gamer: 公司不能要求你主動離職,但我必須要說,公司也不敢因為這 10/12 00:10
: → gamer: 樣資遣你,因為你有可能拿著診斷書反過來告他違反就業平等Y 10/12 00:10
: → gamer: 至於公司能不能因為醫師沒有開立需休養多少天的診斷證明就 10/12 00:11
: 推 gamer: 不準病假,我個人認為依法應該是不行,勞工請假規則裡面僅 10/12 00:14
: → gamer: 規範了雇主得要求勞工提出證明文件,並沒有規定雇主有權利 10/12 00:15
: → gamer: 拒絕勞工的病假要求。 10/12 00:15
: → pujos: 連宜休養天數都沒寫,算證明文件,你有空可以去跟他玩 10/12 00:53
: → pujos: 嚴格的說即使診斷書有寫明宜休養N日,你公司照樣可以拒絕核 10/12 03:00
: → pujos: 給你病假 10/12 03:00
: → pujos: 認為公司不能不給病假前,先去把前綴看清楚 10/12 06:45
: → pujos: 休養日並不在病假認定範圍內 10/12 06:46
《勞工請假規則》
第 4 條
勞工因普通傷害、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須治療或休養者,
得在左列規定範圍內請普通傷病假:
一、未住院者,一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三十日。
二、住院者,二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一年。
三、未住院傷病假與住院傷病假二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一年。
經醫師診斷,罹患癌症(含原位癌)採門診方式治療或懷孕
期間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或休養期間,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
普通傷病假一年內未超過三十日部分,工資折半發給,其領有
勞工保險普通傷病給付未達工資半數者,由雇主補足之。
並且
第 10 條
勞工請假時,應於事前親自以口頭或書面敘明請假理由及日數。
但遇有急病或緊急事故,得委託他人代辦請假手續。辦理請假手
續時,雇主得要求勞工提出有關證明文件。
所以不論是治療或休養都可以請病假,並且勞工只要事前申請,
雇主是沒有拒絕資格的,雇主可以要求勞工提供證明文件,若對
證明文件的真偽有所質疑,必須透過勞資協商或是法律途徑,不
能片面取消勞工的病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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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9.14.22.5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728702535.A.5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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