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新莊Volvo濫告消費者
整理一下,因為太多人有太奇怪的建議了
基本狀態:
車主沒車體險,所以是自己要去面對車廠、肇事者、肇事者的第三人保險
車廠(Volvo)維修總費用29萬
明台保額10萬
剩下19萬車廠已經告知車主,因為殘值保險估18萬,所以肇事者願意貼8萬
剩下11萬車主可能要自付
第一派: 告明台上法院跟他拚
這派的說法是 - 債務在車廠執行維修的當下,已經由三造同意轉移至明台
因此應該由產險直接給付全額費用給車廠
車廠應該直接去找明台要錢,和車主無關
優點: 車主一毛錢都不用出
盲點: 出險流程包括和解書並沒有完成,而報價單上面的勘車員簽名語意不詳
是否只是確認維修細項? 是否只是同意出險? 勘車員是否代表理賠?
法官實務上是否會照著最理想的方式下去判,沒人知道
風險: 要是失敗了走上民事,會有折舊問題,接近10年老車折一折可能會只賠10萬
剩下19萬車主要自己吞
第二派: 擺爛等著車廠告上法院跟他拚
這派的認定是跟第一派差不多,反正乾車主P4
被動讓法官去判是車廠程序瑕疵沒先搞清楚保額就修下去
所以就是讓車廠和保險自己去喬怎麼分擔這個費用
優點: 車主一毛錢都不用出
盲點: 跟第一派差不多,但法官可能還會認為車主沒有積極處理可能會更不利
風險: 跟第一派一樣,可能吞的會更多
第三派: 想辦法協調花錢了事
這一派就是風險控管派,不要上法院,因為是老車
債權部分因為程序問題所以有太多不確定因素
車主要跟保險或車廠打官司,勢必時間和律師都是成本
車廠目前喬出11萬自負額,車主跟車廠去談分配,畢竟車廠實際上也有失誤
把工單和零件打折都折給車主,看能不能進一步降低自付額
然後完成和解,花錢消災盡速解決
優點: 成本可控、風險期望值相對低
盲點: 他媽的我要出錢
風險: 車廠採很硬11萬有點痛
歸納出來這樣,一堆旁邊說風涼話的都只講最好的狀況
"不一定會輸"、"法官可能會認定"
沒一個敢跟你說贏面大、保證一毛錢都不用出、連律師都不用請
一般市井小民,除非本身時間多資源多法律知識多
誰有那個美國時間開打民事?
還有個天才說都不去開庭也只會賠11萬? 都忘記折舊了?
律師要不要成本? 開庭請假要不要成本? 時間要不要成本?
走到這個地步,說老實話車主多多少少一定也有責任
對於程序不理解,中間"可能"也有消極處理等等
一堆人要車主跟法律硬拚,完全沒在顧潛在的風險
拚下去律師費、時間成本最後還要貼更多
你們各位是要幫他補差額嗎?
硬頸可以,但幫別人硬讓別人去承擔風險真的是亂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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