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定義一下居住正義吧
大家心中的居住正義應該是美國那樣
中產階級有份工作人人都能住大草皮透天
偏偏即使是地大物博的美國
遊民數量依舊遠多於台灣
跟90年代前的台灣對比
居住正義一度在實現中直到2021為止
以前的台灣工作在台北
資源在台北 年輕人在台北 什麼都在台北
出了台北市就是南部是血淋淋的城鄉不平衡
在中南部如果不是老闆就是低薪工奴
政府試圖用國道開發林口這類衛星都也不成功
這十年來捷運跟高鐵終於把新市鎮串連起來
工作機會靠科技業從台北大量往南移動
只要當初願意離開台北發展並且在公司通勤40分鐘內買房的哪個人沒有實現自己的居住正義
2019年前林口一坪20,竹北青埔15-25,
南科<20,高雄便宜到沒人看的上
這三年房價正在快速往不正義的方向傾斜
但除了雙北之外認真要找
還是可以在車程40分鐘內找到2x的好房
住台北的往三重汐止找
住新竹的往竹南竹東
桃園還有八德平鎮來的及買
只要是工作地點範圍內可以找到好房子
現在房價再貴都遠比20年前只能擠台北市那個年代更容易存活
很多人一直覺得憑什麼要花30萬/p
買到竹南汐止基隆那種鬼地方
趕快接受事實落地深根
那些以前的鬼地方環境早就改善很多
現在資源從台北外移後不管住哪以後都會越來越好
想撿現成的蛋黃區就是要花超出價值的價格
不要搶蛋黃 多看離公司近的蛋白
真的不行就換工作去外地拓荒
台灣很小找地方窩比其他國家容易多了
※ 引述《opencat (opencat)》之銘言:
: 所謂的正義都是利己騙人
: 如果要人人買得起,請問收入多少才配得上當人?
: 年收60萬買的起,年收50萬的不配當人?
: 兼職都買得起,遊民不配當人?
: 難道遊民不努力,買不起是他活該嗎?
: 那到底該多努力,才能讓人覺得你買不起不是你活該?
: 除非你同意政府無償提供房子給人民住,讓遊民也住得起,不然居住永遠都不會正義
: 居住正義=我買不起
: ※ 引述《tfct (小尼)》之銘言:
: : 居住正義當然不是人人起買得起房
: : 或人人買得起首都房。
: : 那什麼是居住正義呢?
: : 我的認知是
: : 建商誠實,賺取合理利潤。
: : 不存在投資客賺錢的空間。
: : 房仲抽傭利潤不可過高。
: : 各位覺得 居住定義怎麼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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