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定義一下居住正義吧
※ 引述《tfct (小尼)》之銘言:
: 居住正義當然不是人人起買得起房
: 或人人買得起首都房。
: 那什麼是居住正義呢?
: 我的認知是
: 建商誠實,賺取合理利潤。
: 不存在投資客賺錢的空間。
: 房仲抽傭利潤不可過高。
: 各位覺得 居住定義怎麼定義?
居住正義就是:
只要我正常努力,國家就保證,我就有房住。
只要我更努力,我可以依照經濟情況,選擇更好的住宅。
再來看,台灣是否已實現居住正義。
台灣最低薪資:
25250,假設拿0.3繳房貸好了,標準夠低吧。
25250x0.3x12 = 90900。(一年可負擔房貸)
20年可負擔房貸:1,818,000
30年可負擔房貸:2,727,000
假設你一輩子很差,只工作30年好了,理論上你能負擔272萬的房貸。
再來看272萬,你一個人在台灣能買到房嗎?
絕對買得到,連我比較熟的桃園六都,都能買了。只是不能選地點,屋齡,大小了。
大概就是套房等級,或偏遠地區的老公寓。
如果要成立家庭,也不是不能住這種房,
只是大家擠一房,老偏房,你能不能接受這種居住品質而已。當然願意兩人願意負擔房貸,居住選擇又更多了。
領基本工資的人,絕對能負擔得起自己的住宅權利。所以我認為:台灣已經符合居住正義。
更不用說很多人租房一輩子,一輩子窩在老家,其實成本。
問題在哪:
一堆沒能力提高自己經濟能力的人,
認為自己應該住得比自己更有錢的人一樣的居住環境,這才叫公平,才叫正義。
買不起市中心,就叫做政府的錯。
別人買得起,你買不起,就是別人在炒房。
別人比你會賺錢,就是別人的錯。
這才是現在社會,有爭議的地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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