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遇到惡房仲
假如屋主成本 900萬
底價1000萬
表寫1040 賣服4%
買 1%
1040成交 + 1%服務費 10萬
你買方付出去的錢是1050
以後認列的發票是10萬
對屋主來說 他實拿1000萬
免稅額30萬 跟服務費發票擇一是選40萬
所以他要報稅 獲利100萬去扣所得
如果今天發票全部給買方
1000萬合約價 50萬是發票給買方
屋主就還可以折抵30萬的免稅額
他節稅的空間就可以回饋給買方
他就不用選40萬的發票去抵稅
可以用免稅額去選
其實你也不會買到1050
至少看看能不能省30萬
免稅額回饋給你跟仲介去分
有公式可以算 我都讓店頭算 懶得按計算機
你按照你原本買方只有1%服務費的心態
就是1050 只有10萬發票
按照5%服務費開給自己
你將來有50萬的發票可以認列
然後其實你也不會買到總價1050
因為可以節稅
很簡單 很好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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